资料简介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事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4.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负责日常管理的园长负责考勤的抽查与记载(每周抽查至少一次),每月提交园长室汇总。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三、请假(1)本年度满勤以250天计算,加班天数计入个人上班天数。(2)出满勤:奖励200元 。对有下列现象工作人员的出满勤奖实行一票否决:(1)不能履行请假制度,有旷职达一天的;(2)经常迟到、中离、早退,一学期累计迟到、中离、早退超过10次以上;(3)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病假每年超过30天,事假每年超过5天,扣除全额出勤奖(重症人员酌情扣减)。病事假的有关规定:三天以上的病假必须提交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假条、药费收据。如出现病假造假行为,查实一次,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作的40%。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后减额发放出满勤奖:(1)上班迟到每次扣0.5分;(2)集体活动、指令性工作迟到每次扣0.5分;(3)不履行请假手续中离、早退一次扣1分;(4)未请假不参加集体活动的,计旷职一次,扣2分;(5)迟到达10分钟不履行请假手续,视为短时旷职,每次扣1分;迟到20分钟以上,虽履行请假手续的,但每学期超过5次以上,扣1分;旷职达2小时,视为旷职半天扣4分;旷职一天扣10分,实行一票否决。四、奖惩1.大型活动组织奖。年级组在市县园级组织的大型活动每次奖励500—1000元。2.园级表彰奖。(园级优秀班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各级名优人才奖励参照上级执行,园级表彰根据园级表彰的要求、项目规定进行奖励,学期末被评为园级优秀年级组的或者县级集体荣誉的,则奖励年级组200—400元。3.教育教学研究奖。对各级公开课、专题讲座、优课竞赛、基本功竞赛、入选优秀案例等进行奖励。保教人员参加教学技能技巧评比、优课评比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现场竞赛活动。省、市、县、园公开课(或讲座)。在县级以上各级会议上介绍经验、论文。4.课题研究奖。对论文(教案)发表、获奖;集体课题申报、开题、结题执笔;个人课题、微型课题结题等进行奖励。(1)在各类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或专业论文,省级发表奖励稿费的150%,国家级奖稿费的200%,600元封顶。省、市、县级专业杂志发表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专业论文(没有稿费)奖励100、80、60,除奖稿费外,还奖励来年任一幼教专业杂志一套。(2)保教人员在本系统组织的优秀论文、案例设计、教学反思评比获国家、省、市、县级奖分别奖励。如在非教育系统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奖励数额按级别减半。3.集体课题申报、开题、结题执笔,省、市、县级分别给予奖励。个人课题、微型课题结题,省、市、县级分别给予奖励。5.辅导幼儿奖。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幼儿获奖予以奖励,以证书上指导老师(第一位)为准,如未标明指导老师的班级幼儿获奖以班级认定。保教人员辅导幼儿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获各级奖,分别奖励。无辅导教师证书奖20元。奖励不累积计算。辅导幼儿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竞赛,是园方要求的,也给予一定的奖励。6.课程试点班奖励。7.师徒结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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