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十四 中庸之道
写作素材积累知能优化演练基础自主学案课堂互动探究美文佳作欣赏十四 中庸之道诗海探珠
子 规吴 融举国繁华委逝川,羽毛飘荡一年年。他山叫处花成血,旧苑春来草似烟。雨暗不离浓绿树,月斜长吊欲明天。湘江日暮声凄切,愁杀行人归去船。诗海探珠
【赏析】作者通过对子规的描绘既表达了由于作者受累罢官,流寓荆南时的仕途失意的痛苦之情,又表达了远离故土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全诗借物抒情(托物言志),作者用漂泊孤苦、痛苦悲啼、居无定所的杜鹃自况来表达情感。作者将在“他山”(指异乡)啼血、飘荡的杜鹃与“旧苑”(故国)春来,依然是一片草木荣生,青葱拂郁,含烟吐雾,丝毫也不因子规的伤心而减损其生机,构成对比;鲜明地表现了杜鹃鸟孤身飘荡、哀苦无门的悲惨命运。【思考】诗人通过对子规的描绘表达了内心怎样复杂的情感?【提示】画线部分为思考答案。
基础自主学案
与,通“欤”,吗原,通“愿”,谨慎老实知,通“智”,聪明孙,通“逊”,恭顺莫,通“漠”,淡漠
代词,哪一个通“熟”,仔细植物的果实、种子成熟,同“熟”
如同还,仍然尚且遵循,遵从途径,道路听从,顺从
介词,和语气词,吗介词,跟助词,取消句子独立性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助词,的
形容词作名词,狂放的人,狷介的人形容词作动词,缺少,缺失动词作名词,中道,文中指言行合于中庸之道的人形容词作名词,小事,大事
地位低下把……当作
两个词,礼,礼仪,节,节制不等同
六、特殊句式①乡原,德之贼也_______②义之与比___________③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___________七、名句默写①有子曰:“礼之用,__________。先王之道,斯为美,____________。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②子曰:“_______________,小人同而不和。”③子曰:“乡原,__________。”判断句宾语前置句定语后置句和为贵小大由之君子和而不同德之贼也
课堂互动探究[文脉·探究]1.从文章第一则材料看,中庸之道具有什么特点?【提示】中庸是孔子和儒家的重要思想,尤其作为一种道德观念,这是孔子和儒家尤为提倡的。中庸属于道德行为的评价问题,也是一种德行,而且是最高的德行。中庸又被理解为中道,中道就是不偏于对立双方的任何一方,使双方保持均衡状态。
中庸又称为“中行”,中行是说,人的气质、作风、德行都不偏于一个方面,对立的双方互相牵制,互相补充。中庸是一种折中调和的思想。调和与均衡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是相对的、暂时的。孔子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的这一状态,并概括为“中庸”,这在古代认识史上是有贡献的。
2.对孔子提出的“过犹不及”的观点应怎样理解?【提示】“过犹不及”即中庸思想的具体说明。《中庸》说,过犹不及为中。“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这是说,舜于两端取其中,既非过,也非不及,以中道教化百姓,所以为大圣。这就是对本章孔子“过犹不及”的具体解释。既然子张做得过分,子夏做得不足,那么两人都不好。所以孔子对此二人的评价就是:“过犹不及”。
3.“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这一章给了我们什么启迪?【提示】孔子在本章提出的这个观点是有意义的。在奴隶社会,各等级之间的区分和对立是很严肃的,其界限丝毫不容紊乱。上一等级的人,以自己的礼仪节文显示其威风;下一等级的人,则怀着畏惧的心情唯命是从。但到春秋时代,这种社会关系开始破裂,臣弑君、子弑父的现象已属常见。对此,有
子提出“和为贵”说,其目的是为缓和不同等级之间的对立,使之不致于破裂,以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但从理论上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又感到:孔子既强调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又指出不能为和而和,要以礼节制之。可见孔子提倡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
4.如何理解孔子所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名师点拨】“和而不同”是孔子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可以与他周围的人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但他对待任何事情都必须经过自己大脑的独立思考,从来不愿人云亦云,盲目附和;但小人则没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只求与别人完全一致,而不讲求原则,但他却与别人不能保持融洽友好的关系。这是在处事为人方面。其实,在所有的问题上,往往都能体现出“和而不同”和“同而不和”的区别。“和而不同“显示出孔子思想的深刻哲理和高度智慧。
5.孔子如何评价“狂”与“狷”这两种品质?【名师点拨】“狂”与“狷”是两种对立的品质。一是流于冒进,进取,敢作敢为;一是流于退缩,不敢作为。孔子认为,中行就是不偏于狂,也不偏于狷。人的气质、作风、德行都不偏于任何一个方面,对立的双方应互相牵制,互相补充,这样,才符合于中庸的思想。
孔子对中庸之道看得很清楚,虽然他主张中庸之道,但是他也知道真正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并不多,因此他也能看到“狂者”和“狷者”的可取之处。换句话说,在生活中,“中庸”之道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是最好的选择,有的时候又需要“狷”一些。那些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狂狷之士,往往就是中流砥柱之人,在举世皆浑噩的时代,狂狷之士其难道可贵。
[细剖·深析][楼主]结合《论语》找些例子,说说孔子在自己的言行中是怎样贯彻中庸之道的。[沙发]我认为孔子对“文质的关系”(第六课12.8章)的看法,是符合中庸之道的。孔子认为“质”与“文”两者不可偏废,“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过与不及”皆为不妥,只有“文质彬彬”,和谐搭配,才能成就君子。
[板凳]“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第十一课11.22章),也是体现中庸思想的。孔子认为冉求做事退缩(“不及”),所以要促一促他,使他接近于“中行”;仲由勇气过人(“过”),所以要压一压他,也使他接近于“中行”。可见,孔子在教育学生时,依据中庸而“裁之”的。
[三楼]“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第八课4.26章),如何与国君相处、与朋友交往,孔子也用中庸的尺度加以引导。如果与国君相处过密,则蒙受羞辱的日子不远了;如果与朋友交往过密,则遭受疏远的日子也不远了。孔子认为交往不能太“过”,体现了他中庸的思想。
1.课内素材开发孔子学琴孔子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他会弹奏许多乐器,并会作曲、唱歌,他把音乐作为人生修养的最高阶梯。有一次孔子随师襄子学鼓琴。曲名是《文王操》。孔子苦苦的练了很多日子,师襄子说“可以了”,孔子说“我已经掌握了这个曲子的弹法,但未得其数”。又练了很多日子,师襄子又说“可以了,你已于其数”,可是孔子仍说“不写作素材积累
可以,未得其志”。又过了相当的时间,师襄子认为这回真的可以了,可是他还是认为自己没有弹好这首乐曲,于是,反复地钻研,体会琴曲的内涵直到他看到文王的形象在乐曲中表现出来了,才罢休。他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师襄子,直到现在,孔子的名言“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仍是我们的座右铭。[适用话题]这则材料可用于“学贵在专”、“持之以恒”、“恒心与毅力”等有关话题写作中。
2.鲜活素材速递中国富豪应有什么样的形象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日前表示,“将70%自有的福耀玻璃股份捐出去成立慈善基金”。中国今天并不缺少富豪,而富豪们也不缺乏慈善活动,但富豪们留给国人的印象却不佳。与比尔·盖茨将580亿美元财产全数捐给慈善基金会的裸捐行为相比,与巴菲特将85%个人股份捐赠给慈善基金会这种高比例捐赠相比,中国富豪们的捐赠未免显得太小气,甚
至有应付慈善之嫌。不仅如此,在去年的两会上,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女首富张茵,建议取消“签订无限期合同”,降低高收入阶层的税负,又使中国富豪们留下了为富不仁的口实。稍早时候,“黄光裕事件”的曝光,中国富豪的形象更进一步受损。[适用话题]这则材料可用于“公众形象”、“慈善事业”、“贫富差距”、“旗帜”等有关话题或材料作文中。
知能优化演练
美文佳作欣赏三色荞麦耿 翔不因是泥土的守望者,才热爱每一种庄稼。面对大地上的万物,我一向以为,真正的智者应是那些具体而抽象的粮食。它们全部来自土里,它们简朴单一的形象,会让我心情突然复杂地想些什么。
进入陕北后,这种感觉更是无遮无拦了。那时,我几乎是不知疲倦地把目光放出去,在这片千沟万壑罗织出的大莽原,一心一意地搜寻着:究竟在哪一种作物身上,负有这块土地的真魂呢?有一次,在一座浑圆的土峁上,看羊群在坡地里吃草。我的初衷,是想让这群似乎不计年月,只知缓缓移动的活体,来稳定一下十分浮躁的内心。等我无意识地回过头,却有一片雪白的荞麦花,在我经不住骚动的身后,很热烈地开放着。
这突如其来的画面呵。我想,这是陕北对我的一种神示。我也就决意从荞麦的身上,剥认这个活得艰难而欢畅、贫穷且富有的地方。那一瞬,要不是农家子弟天生对庄稼的爱心,我的不安分的手脚,早将我拖进荞麦地里了,说不定会用不地道的腰鼓舞步,腾起一天的粉尘呢。也就在这时,我才把它当成这片天地中的一种灵物。
让我一眼看中的,正是荞麦的色彩,并自认为它是陕北的圣物,应该在万民之中,万物之上。想想,它一钻出地皮,就是一坡的嫩绿。对于沉积很深的黄土来说,这点绿太单薄了,几乎敌不住黄河上几个浪花的冲刷。于是,它在寸把高的时候,就挣出一坡白色的小花,就让你明白,黄土可以淹没它的绿,但这最单一的白,却是怎么也埋不住的。陕北的亮色,或许就在荞麦开花的月份里。
我第一次看见荞麦花,是在一个沾带着露水的早晨。一坡连一坡的白,一沟接一沟的白,这是北方的雪也落不出的情节呀。听见花间嘤嘤的蜂声,真不知该怎么颂扬了。对于荞麦,我一直叫它黑麦。在我的诗中,能找到好些关于它的诗句。我也一直把它结出的黑色的颗粒,当作纯情的眼睛去描摹。这是荞麦捐献给黄土的第二种色彩呵。
每每临近成熟的季节,都想从它的枝叶间,找到熟悉或不熟悉的眼睛。有时暗想,这一片荞麦,就是这个村子里的人睁得很生动的眼睛。老实说,不是我分不清,而是记不住他们一律土黄的肤色和衣着。想起陕北人。我的印象就是一片黄土。唯有他们的眼睛,才像这些熟透的荞麦,闪动在走不完的山坡上,并让人觉出日子在这里,还很坚硬地活着。
雨中的荞麦,更是感人。因为这时在陕北,几乎所有的草木,都失去了往日的风范,面对灰黄的侵袭,它们不抗不争。唯有荞麦,又从头到脚,挣出一身的红色。其实,过不了多久,在经受一场刈割和碾打的痛苦后,也要离开土地,被堆在一个破败的角落里,成为旧年的风景。荞麦不管这些,荞麦要以一种铁红之色,为被秋雨浸淫得太冷清的大地,裹缠上一圈温暖的腰带。
面对雨中的荞麦,我的眼前幻化出一坡击打腰鼓者。白色的头巾和褂子,黑色的布鞋和裤子,红色的腰鼓和腰带,这是他们一身的色彩呵,这也是荞麦的色彩,也是这块被黄土和黄风,吹刮得十分苍老之地的几种最生动的色彩。
荞麦呵,你是我与陕北对话的唯一的选择。面对一次次人心与地心的交合,面对一场艰难的灵肉之旅,谁能阻挡我摒弃众多的俗物,接受你花雨般的淘洗?此刻,站在被五谷覆盖着的山坡上,我渴望倒进荞麦初熟的怀里!荞麦,当我从情感的档案里,拣出这些方正的汉字时,我知道,你黑色的眼睛,就落在我捏笔的手指上。
【赏评】这篇文章作者先写想找到负有陕北这块土地真魂的某种作物的强烈愿望,为下文的感悟作铺垫;接着,极力表现自己找到荞麦后的激动之情;然后进入主题,描写荞麦的“白”“黑”“红”三色,揭示其象征意义,赞美了勤劳朴实、乐观坚强的陕北人民。文章语言简洁而富有质感,读来让人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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