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一、师德(10分) 结合《镇沅县直属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细则》,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再参与考核;合格以上的,按教研组考评占40%,学校考评组占60%的量化结果,以最高分为满分依次计算个人该项得分。 二、履职考核(40分) 按照履职考核分的最高者为满分计算出每分分值,依次计算出各人此项得分,再求出近三年的平均分。 三、教龄(参考30分) 以待聘人员中教龄最长的为满分计算出每年分值,再依次计算出各人此项得分。 四、学历(参考10分) 本科10分,专科9分,中师及同等学历8分。 五、校龄(参考10分) 以待聘人员中校龄最长的为满分计算出每年分值,再依次计算出各人此项得分。 六 、其它加分 1、待聘加分。被评定为小学高级教师的从待聘之日起(已聘之前的待聘年限不计算),每年加1分。 2、先进加分待聘期内,被评为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同等荣誉的,县级每次加0.5分,市级每次加1分,省级每次加1.5分,国家级每次加2分。 3、教育科研成果加分 (1)、课题类。待聘期内,承担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课题研究并经相关部门专家评审、鉴定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县级每次加1分,市级每次加1.5分,省级每次加2分,国家级每次加2.5分。课题参与者县级每次加0.5分,市级每次加1分,省级每次加1.5分,国家级每次加2分。 (2)学术论文类。待聘期内,凡参加教育科研部门(不含学会、社会团体组织或编辑部等)组织的学术论文评比获国家级一等奖每篇加1.5分,二等奖每篇加1.2分,三等奖每篇加1分;获省级一等奖每篇加1.2分,二等奖每篇加1分,三等奖每篇加0.8分;获市级一等奖每篇加1分,二等奖每篇加0.8分,三等奖每篇加0.6分;获县级一等奖每篇加0.8分,二等奖每篇加0.6分,三等奖每篇加0.5分; 凡在重要教育刊物(不含增刊、成果集、论文集之类的刊物)发表的,国家级刊物每篇加2分,省级刊物每篇加1.5分,市级刊物每篇加1分,县级刊物每篇加0.5分, 聘用时按以上方案计算出个人得分,然后按从高到底根据指标依次聘用。 此方案于2008年12月17日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即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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