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重点难点]
罗马法: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十二铜表法》出现于公元前5世纪中期,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公元前3世纪中期以前,只有公民法,仅适用于罗马公民;随着罗马的扩张,出现了适应一切自由民的万民法。东罗马查士丁尼时期编纂的《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罗马法从形式上可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从整体结构上包括公民法、万民法等。万民法的内容有: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
罗马法对维系罗马持久统治起到了积极作用。《公民法》的实行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参政的积极性;万民法的实施,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国内民族的共同发展;对私有财产加以保护,在理论上承认公民平等权利,利于帝国的长治久安;为后世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奠定了近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基础。
罗马法的局限性主要体现于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保护奴隶制度,对于被统治者是不公平的。
[同步练习]
一、选择题
1、罗马成文法诞生的标志是( )
A.《十二铜表法》发布 B.公民法出现
C.万民法产生 D.《民法大全》编纂
2、《十二铜表法》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平民的利益,因为它( )
A.明确规定限制贵族特权 B.是罗马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
C.使案件的审理有法可依 D.是由平民代表制定的法律
3、古罗马政体发展的先后顺序是 ( )
A.帝制-共和制-君主制 B.共和制-元首制-帝制
C.共和制-帝制-元首制 D.君主制-共和制-帝制
4、罗马皇帝哈德良说;“皇帝的命令就是最高的法律,”对此理解不准确的是 ( )
A.罗马没有法律 B.皇帝颁布的法令是法律组成部分
C.罗马法面前不能保证人人平等 D.罗马法保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5、罗马法是指( )
A.《十二铜表法》 B.《查士丁尼法典》
C.罗马帝国的全部法律制度 D.罗马帝制
6、 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标志是( )
A.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编纂完成 B.“万民法”取代“公民法”
C.《十二铜表法》的制定 D.公民与非公民的差别消失
7、罗马公民与非公民区别消失的原因是 ( )
A.共和国的诞生 B.《十二铜表法》的公布
C.公民法具有明显的狭隘性 D.罗马帝国对各省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权
8、下列不属于罗马法内容的是( )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自然法则
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D.奴隶不应被看作财产
9、罗马法从形式上包括 ( )
A.成文法 B.习惯法 C.成文法和习惯法 D.公法和私法
10、西方法律大都继承了罗马法的 ( )
①陪审制度 ②律师制度 ③诉讼原则 ④政治制度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①③④
二、非选择题
1、阅读下列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
材料一:法律保护除奴隶以外的自由民的权利,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
──“万民法”
材料二:皇帝的命令就是最高的法律。
──2世纪时罗马皇帝哈德良讲话
材料三:第3、第8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十二铜表法》
材料四: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民法大全》
请回答:
⑴根据材料一回答:皇帝、隶农、奴隶属于自由民的有?
⑵材料二、四与材料一的观点有何矛盾之处?
⑶材料三中关于债务的规定体现了怎样的财产原则?
⑷材料四的规定保护哪一阶级的利益?维护什么制度?
⑸根据上述材料,你认为罗马法制定颁布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2、阅读下列材料:
查士丁尼皇帝以集罗马法律之大成而著称于世,他所编纂的法典在他即位期间得到了实施。《查士丁尼法典》保留了罗马在法学上天才性的创造成果,后来成为欧洲许多国家制定法律的蓝本。也许没有哪一部法典对世界有这么持久的影响
──(美)迈克尔. H.哈特《历史上最有影响的100人》
请回答:
说明迈克尔. H、哈特为什么把查士丁尼列入历史上最有影响的100人?
3、为什么说万民法取代公民法是一种历史趋势?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A 2C 3B 4A 5C 6A 7D 8D 9C 10B
二、非选择题
1答:
⑴ 皇帝(贵族)、隶农都是自由民,而奴隶不属于自由民。
⑵罗马法承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拥有很广泛的权利,但“平等”只是相对的,如:平民、贵族不平等,男女不平等(被排除在公务之外),自由民、奴隶不平等。
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⑷保护奴隶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维护奴隶制度。
⑸罗马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以法律维护奴隶制度,维护奴隶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维系和稳定帝国统治。
2答;
因为查士丁尼颁布制定了《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其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完备阶段。它保留了罗马在法学方面的创造成果,成为后世欧洲许多国家法律的蓝本。
3答:
法律的主要职能是规范社会生活,调节人际关系。法律一定要根据社会现实生活而随时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公民法的主要职能是调节共和国时期的罗马公民利益关系。在由共和国转向帝国的过程中,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突显,要稳定整个帝国的统治,需要部分承认被征服地区的其他民族的利益,给那些没有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以必要的司法保护。但是,原有的公民法已经不太适应新的形势,万民法便应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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