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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中国的乡村社会20154124刘紫回因为课程是社会学的关系,老师要求我们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本篇读书报告主要谈谈我对本书的理解和感悟。首先我对这本书总体的感觉是可读性比较强的,我原本以为读这种教授名家的学术性书籍会很艰涩,但是费孝通先生把这本书写得非常平易近人,小小的一本册子,结合了他深入中国农村土地的实地考察,运用了很多日常生活中我们依旧存在的习惯或者现象来解释其背后蕴含的乡土中国文化,读起来常常有恍然大悟的通透之感。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的第一篇《乡土本色》里提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农村里依靠土地世代传承下来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乡下人离不开土地,所以他们最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不流动的。乡下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句话在这本书里被反复地提到和强调着,对于乡下人来说,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这一点是成长在城市里的我所无法感同身受的,因为对于像我这种从来没有跟泥土打过交道的人来说,对乡土是没有感情的,其实对脚下的土地也没有十分明显的归属感。在我看来,每个城市也都是差不多,都是繁华的办公商业区,连专卖店饮食店都是全球连锁的,生活在这里或者那里都没有陌生感。但我又时常觉得,城市里成长起来的人是没有根的,没有扎根生活在泥土里的扎实感,没有对大地的感激与归顺,生活得不踏实也不虔诚。因为乡土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每家每户一代代人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所以大家并不需要法律,只需要约定俗成的礼俗和规矩就能和睦相处。然而因为现代社会的急速变迁,这些在乡土社会中可运用的东西便有些格格不入了。因为大家彼此之间的陌生,所以只能用法律来应对,这难免使乡下人不习惯,所以“‘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这句话读起来难免让人觉得悲哀,的确,随着社会的进步现代化的发展,法律成了全社会共同奉行的秩序,然而这秩序破坏的却是乡土社会中的几千年传承下来的“礼治”。费孝通先生在《无讼》这篇里尖锐地指出了司法之所以处在乡下人眼里成为包庇作恶的机构的原因,就是原本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并不承认又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了个人平等主义的,由此矛盾便产生了。诚然我们要承认法制化是社会进步的方向,但在中国其破坏了乡土社会的传统,老一辈的人还没有转过弯了,一夕之间他们原本遵行的准则全部被架空,而只有法律摆在面前,让他们无法接受。这大概就是社会进步社会变革所要付出的代价和做出的牺牲吧。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状况下,我们难道就应该完全抛弃乡土社会的规则么?失去了根的我们又将何去何从?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这一篇里,费孝通先生指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与现代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的不同之处。在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中,社会的道德体系的来源是宗教观念:人在神面前平等,且神对每个人都公道,所以道德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无差别而人人平等的。这跟墨家所提倡的“爱无等差”是类似的。但中国乡土社会遵循的道德体系是根据儒家孔子提出的“推己及人”,这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道德体系,社会范围变成了一根根的私人联系,每个人与自己的关系决定着不同的道德对待,这一的道德体系是有差别的,团体道德是缺乏的,换句话说就是道德标准缺乏普遍性,所以称作差序格局。读罢这一章, 就很好地可以理解为什么把中国社会称作是一个人情社会,人际关系在这个社会中显得如此重要了。与人关系的好坏,远近,影响着做事的效率,也决定着别人对你的道德判断标准。如果你是亲近的人,那么犯了错也能被包庇被原谅,而若你是不搭界的人,则可以被严厉惩罚。这道德标准缺乏普遍性,使中国人普遍感觉人际关系非常重要,而西方人由于一律平等的道德标准,所以便可以在这一方面相较而言轻松一点。从这一点来说,我更希望社会可以进步,慢慢发展到用普遍性的道德标准来评判人。差序格局还影响着中国家庭的功能。家庭以生育为其功能,但在中国的家庭里,家是一个事业单位,乡土社会中,不仅仅是生育,而且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需要家庭来担负。所以产生的状况就是,中国乡土社会的家庭不再以夫妇为主轴,而是以父子、婆媳为主轴,是纵向的而非横向的,夫妇成了配轴。所以家庭所承担的事业功能成了主要的,而事业是讲求效率的,效率需要纪律来维持,所以感情便被排斥放在了次等的地位。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在西方家庭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物,而其它的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家庭外的团体来担负,所以两性之间的情感才是家庭凝和的关键。这章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时至今日,中国人在找结婚对象时讲究门当户对,看重对方家庭的背景、资产等,在一些极端的例子中,甚至感情退到了末位。费孝通指出婚姻的目的就是生育,即便是这样,我认为中国社会的功能还需要极大的完善,家庭不应该背负除了生育外的这么多功能,那感情的维系自己会被推到后面,由此而言即使心有余要维持感情,也是力不足的。家庭的功能应该更纯粹些。费孝通先生在《文字下乡》这篇中提到了一个我们日常生活中时常发生的状况,就是比如说去隔壁寝室串门,敲门时里面的人问,谁呀?一般人理所当然的反应回答到,我呀。在我看来这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日常,但费孝通先生给出了这个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乡土社会的特点之一就是在这种社会中人都是在熟人里长大的,生活上互相合作天天见面的,久了就可以用声音来辨别对方。所以“贵姓大名”是因为我们不熟悉而用的,熟悉的人当然不必如此,脚步声、气息声甚至气味都足够的“报名”。我们社交上姓名不长伤口也就表示了我们原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是个乡土社会。所以无论我们现在标榜自己有多么现代化多么西方化,乡土的东西已经融进了我们的骨血中,是无意识的举动行为就可以体现了。我觉得身为一个中国人,需要了解一下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背后所蕴含的乡土文化,因为乡土中国就是你我成长的地方。我认为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也让我更了解中国也更了解什么是社会,以及学习这门学问的意义。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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