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史记》《汉书》项羽传比较研究
晋代以来便有学者对《史记》《汉书》内容和写作手法进行比较批评和研究,因两书著述宗旨和行文风格之差异,历史上曾出现尊史抑汉和尊汉抑史两种观点,但多由全书或纪传各类下手,立论概括,少有以单篇对校者。泷川龟太郎《史记会注考证》综合近代以前各家《史记》注说,结合《史记》、《汉书》传文考证谬误,为现代人研究《史记》及史汉比较研究必备书。徐复观《〈史〉〈汉〉比较之一例》 对史汉纪传书志及文字作细致比较,其中亦涉及两书项羽传文字的对比,然多概言之。朴宰雨著《〈史记〉〈汉书〉比较研究》(中国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论述史汉比较之历史与现状,对史汉纪传体例、传文对比及写作方法、文势风格等方面进行研究。其传文对比方面不及徐文细致,但在比较方法上提出独到见解。近有刘德汉《史记汉书李广传之比较研究》 与阿其图《汉书•匈奴传与史记•匈奴列传对校刍议》 ,以文本对校方法细读传文,考辨优劣,然尚未有以《史》《汉》项羽传详细比较者。除行文风格等不同之外,两传传文尚有谬误,本文在比较时亦一并指出。
一、传文要旨
《史记•项羽本纪》将项羽以秦汉之际实际统治者的身份列入本纪类,且列于《高祖本纪》之前,为《史记》卷七本纪第七。全文以项羽称霸天下过程中的三个重要事件为分水岭,记述其由弱而强,极盛而衰的一生,即钜鹿之战、鸿门宴、垓下之战。鸿门宴一段,《史记》描写生动,记叙犹详。司马迁以项羽勇武善战、三年霸有天下却因目光短浅而致身败名裂,于行文中多致惋惜之意,感情充沛洋溢。《史记》传文在记史的同时多用散笔,穿插故事,错综印衬,文学性较强,具有历史散文的特点。《汉书》以陈胜项羽二人秦末之际曾先后号令天下故,将二人合传,名为《汉书•陈胜项籍传》,为《汉书》卷三一列传第一。班固从尊汉思想出发,仅以残暴戾狠、逆时代而行之贼人记项羽,且以其名“籍”为题。《汉书》传文注重史实,行文严谨,按历史顺序安排文章,不露情感,较《史记•项羽本纪》条理更为清晰。
二、传文比较
《汉书》项籍传袭用《史记•项羽本纪》。《史记》为项羽专著一本纪,而《汉书》将陈胜与项羽合传,传赞部分亦将《史记》陈涉世家赞与项羽本纪赞合并。《汉书》项籍传大幅删减《史记•项羽本纪》中字句,以互见法移置段落至《汉书》他传中,并调整后半部分传文顺序,使《汉书》项籍传字数缩减为《史记•项羽本纪》的三分之二左右,并占《汉书•陈胜项籍传》字数的三分之二。 关于《汉书》传文中的删补移置,兹分述例证如下:
(一)、大段变动方面 ,《史记》第1-9、11-15、20、25、40-42、45段与《汉书》各对应段落内容大致相同,仅字句略有删改 。《史记》剩余的二十五段分增补、删改、移置三项述之:
1、 增补部分
2、
⑴、《汉书》将《史记》第7段:“居数月,引兵攻亢父,与齐田荣、司马龙且军救东阿,大破秦军于东阿。”三十二字增改为:“初,章邯既杀齐王田儋于临菑,田假复自立为齐王。儋弟荣走保东阿,章邯追围之。梁引兵救东阿,大破秦军东阿”
共五十一字。对于齐田氏世系的更替,《史记》在卷九十四《田儋列传》中有说明,故此处略写。且《史记》云:“与齐田荣、司马龙且军救东阿”,《汉书》为“儋弟荣走保东阿,章邯追围之”,事实上田荣是被章邯追击 ,《史记》的记述易引发读者误解。《汉书》云“梁引兵救东阿”,《史记》所谓“司马龙且军”,应是项梁的裨将,《汉书》略去以突出主将项梁。
⑵、《史记》第15段首句:“到新安”,《汉书》补为:“汉元年,羽将诸侯兵三十余万,行略地至河南,遂西到新安”二十六字,补明项羽到新安的时间和路线。
2、删改部分
⑴、《史记》第3段:“其九月,会稽守通谓梁曰:‘江西皆反,此亦天亡秦之时也。吾闻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吾欲发兵,使公及桓楚将。’是时桓楚亡在泽中。梁曰:‘桓楚亡,人莫知其处,独籍知之耳。’梁乃出,诫籍持剑居外待。梁复入,与守坐,曰:‘请召籍,使受命召桓楚。’守曰:‘诺。’梁召籍入。须臾,梁眴籍曰:‘可行矣!’于是籍遂拔剑斩守头。”《汉书》将此一百五十五字改易为:“九月,会稽假守 通素贤梁,乃召与计事。梁曰:‘方今江西皆反秦,此亦天亡秦时也。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守叹曰:‘闻夫子楚将世家,唯足下耳!’梁曰:‘吴有奇士桓楚,亡在泽中,人莫知其处,独籍知之。’梁乃诫籍持剑居外侍。梁复入,与守语曰:‘请召籍,使受令召桓楚。’籍入,梁眴籍曰:‘可行矣!’籍遂拔剑击斩守。”共一百五十四字。项梁杀会稽守起义事,史汉记述不同,前人多有讨论,未有定论。 “吾闻先即制人,後则为人所制”,《汉书》改为“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后文宋义语“夫被坚执锐,义不如公;坐而运策,公不如义。”《汉书》改作:“夫击轻锐,我不如公;坐运筹策,公不如我”,将散文化、口语化的语句改为整洁对称的语句。
⑵、《史记》第10段末,“怀王因使项羽为上将军,当阳君、蒲将军皆属项羽。”《汉书》删去“当阳君、蒲将军皆属项羽”十一字。
⑶、《史记》第16-19段记述鸿门宴全过程共一千八百八十二字。鸿门宴为项羽霸业至关重要的转折点,亦为《项羽本纪》中描写最为精彩之处。《汉书》将其缩减为一段文字,以“语在《高纪》”收尾,共一百九十字。在《史记》、《汉书》刘项四篇传记中,《史记•项羽本纪》记述鸿门宴最为详尽。《汉书•陈胜项籍传》将其移入高帝纪中,出于为尊者讳的目的略写。为降低项羽声势,《汉书》在将此段材料简单节入《高帝纪》及《樊哙传》中时,将“项王即日因留沛公与饮”的座次一段共四十六字完全删掉。 《汉书》不仅略去《史记》中记载刘邦弱势的记述,还删去《史记》的人物对话和动作描写,削弱对人物性格的塑造和行文的紧张感。
⑷、《史记》第20段“人或说项王曰:‘关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饶,可都以霸。’项王见秦宫皆以烧残破,又心怀思欲东归,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说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项王闻之,烹说者。”九十四字,《汉书》作韩生语,概所据材料不同。
⑸、《史记》第21段项羽分封诸侯事七百三十七字,《汉书》项籍传删改后为六百八十九字。《汉书》增补《史记》:“项王使人致命怀王”八字为“初,怀王与诸将约,先入关者王其地。羽既背约,使人致命于怀王”二十九字,《史记》将其设为鸿门宴上刘邦之语,故《汉书》此处补写当时背景。《史记》记载分封诸侯在前,徙怀王在后;《汉书》为徙怀王在前,分封诸侯在后。《史记》:“瑕丘申阳者,张耳嬖臣也,先下河南(郡),迎楚河上,故立申阳为河南王,都雒阳。韩王成因故都,都阳翟。赵将司马卬定河内,数有功,故立卬为殷王,王河内,都朝歌。徙赵王歇为代王。赵相张耳素贤,又从入关,故立耳为常山王,王赵地,都襄国。当阳君黥布为楚将,常冠军,故立布为九江王,都六。鄱君吴芮率百越佐诸侯,又从入关,故立芮为衡山王,都邾。……
燕将臧荼从楚救赵,因从入关,故立荼为燕王,都蓟。徙齐王田市为胶东王。齐将田都从共救赵,因从入关,故立都为齐王,都临菑。故秦所灭齐王建孙田安,项羽方渡河救赵,田安下济北数城,引其兵降项羽,故立安为济北王,都博阳”中,《汉书》去掉了其中有连接关系的“故”共八字。 “故”表因果关系,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使传文有语意回环、耐人回味之感,是《史记》散文性的表现。《汉书》删去“故”字,强调史实客观性,亦使传文失去原有韵味,行文略显生硬。各诸侯王的都城,《汉书》移入《异姓诸侯王表》中。“韩王成因故都,都阳翟”句,《汉书》删去,后文“韩王成无军功,项王不使之国,与俱至彭城,废以为侯,已又杀之。”《汉书》亦删去,可知《汉书•项籍传》删去《史记•项羽本纪》中关于韩王的记载。
⑹、《史记》第22-24段“汉之元年四月,诸侯罢戏下,各就国”至“项王因留,连战未能下”六百九十五字,《汉书》将其并为一段共五百零九字,且叙述顺序有所颠倒,导致《史记》传文中事件发生时间记叙有误。《史记》传文顺序为:汉元年四月,项王阴令衡山、临江王击杀义帝江中。以下“韩王成无军功,项王不使之国,与俱至彭城,废以为侯,已又杀之。臧荼之国,因逐韩广之辽东,广弗听,荼击杀广无终,并王其地。”五十九字《汉书》略去。田荣并王三齐,陈馀迎故赵王歇反赵,汉还定三秦,项羽征兵九江王布攻齐,以上《史记》均作汉元年事。汉二年,羽至城阳。《汉书》将顺序改作:汉元年,田荣并王三齐,汉还定三秦,《汉书》略去齐梁 反书内容“齐欲与赵并灭楚”七字,项羽征兵九江王布攻齐。汉二年,羽使九江王布杀义帝,陈馀迎故赵王歇反赵,《汉书》增“张耳走归汉”五字,羽至城阳。“项羽闻汉王皆已并关中,且东,齐、赵叛之”,《汉书》作“齐、梁叛之”,《史记会注考证》:“齐叛,指田荣击杀田都田市田安并王三齐也。赵叛,指陈馀破常山王,迎还赵歇也。《汉书》项羽传书赵叛于汉二年,改齐赵作齐梁。其言梁叛,指彭越反梁也,与此不同。” 据《秦楚之际月表》:“十月,歇复王赵。”《史记•高祖本纪》:“(汉二年),张耳来见,汉王厚遇之。”《汉书•高帝纪》:“二年冬十月……耳败走降汉,汉王厚遇之。陈馀迎代王歇还赵,歇立馀为代王。”《汉书》项籍传是。
⑺、《史记》第25段:“围汉王三匝。于是大风从西北而起,折木发屋,扬沙石,窈冥昼晦,逢迎楚军。楚军大乱,坏散,而汉王乃得与数十骑遁去,欲过沛,收家室而西;楚亦使人追之沛,取汉王家:家皆亡,不与汉王相见。汉王道逢得孝惠、鲁元,乃载行。楚骑追汉王,汉王急,推堕孝惠、鲁元车下,滕公常下收载之。如是者三。曰:‘虽急不可以驱,奈何弃之?’于是遂得脱。求太公、吕后不相遇。审食其从太公、吕后间行,求汉王,反遇楚军。”一百九十字,《汉书•陈胜项籍传》将其移入《高帝纪》,略作:“汉王乃与数十骑遁去。语在《高纪》。太公、吕后间求汉王,反遇楚军。”三十二字。《汉书•高帝纪》此处描写语言简练,略去“如是者三”及滕公的话,读者不复见汉王性格自私冷血之一面。大风救得刘邦事,当为民间传说,史公姑妄言之。
⑻、《史记》第38-39段:“是时,汉兵盛食多,项王兵罢食绝”至“大司马周殷叛楚,以舒屠六,举九江兵,隨刘贾、彭越皆会垓下,诣项王”两段共五百三十二字,《汉书》略为一百四十八字。
第38段:“汉遣陆贾说项王,请太公,项王弗听。汉王复使侯公往说项王,项王乃与汉约,中分天下,割鸿沟以西者为汉,鸿沟而东者为楚。项王许之,即归汉王父母妻子。军皆呼万岁。汉王乃封侯公为平国君。匿弗肯复见。曰:‘此天下辩士,所居倾国,故号为平国君。’项王已约,乃引兵解而东归。”一百二十八字《汉书》略作:“汉王使侯公说羽,羽乃与汉王约,中分天下,割鸿沟而西者为汉,东者为楚,归汉王父母妻子。已约,羽解而东。”五十字,略去陆贾说项王、封侯公为平国君事。“即”起连接作用,可见项羽言出必行的性格。“军皆呼万岁”、“此天下辨士”等,当非司马迁亲眼得见,然读来亦如身临其境。《汉书》记事讲求客观,陆贾说项王、封侯公为平国君一段,他书及《史记》他传均无记载,恐为司马迁夸张虚附而成 ;又与高祖颜面有损,故可略去。
第39段:“汉欲西归,张良、陈平说曰:‘
汉有天下太半,而诸侯皆附之。楚兵罢食尽,此天亡楚之时也,不如因其机而遂取之。今释弗击,此所谓“养虎自遗患”也。’汉王听之。汉五年,汉王乃追项王至阳夏南,止军,与淮阴侯韩信、建成侯彭越期会而击楚军。至固陵,而信、越之兵不会。楚击汉军,大破之。汉王复入壁,深堑而自守。谓张子房曰:‘诸侯不从约,为之奈何?’对曰:‘楚兵且破,信、越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君王能与共分天下,今可立致也。即不能,事未可知也。君王能自陈以东傅海,尽与韩信;睢阳以北至谷城,以与彭越:使各自为战,则楚易败也。’汉王曰:‘善。’于是乃发使者告韩信、彭越曰:‘并力击楚。楚破,自陈以东傅海与齐王,睢阳以北至谷城与彭相国。’使者至,韩信、彭越皆报曰:‘请今进兵。’韩信乃从齐往,刘贾军从寿春并行,屠城父,至垓下。大司马周殷叛楚,以舒屠六,举九江兵,随刘贾、彭越皆会垓下,诣项王。”三百八十五字《汉书》略作:“五年,汉王进兵追羽,至固陵,复为羽所败。汉王用张良计,致齐王信、建成侯、彭越兵,及刘贾入楚地,围寿春。大司马周殷叛楚,举九江兵随刘贾,迎黥布,与齐、梁诸侯皆大会。”共八十一字。《汉书》略去张良、陈平说汉王语及汉王与张良计谋的内容,删去《史记》中的对话。对话非当事人无人能知,《史记》中的对话虚设情节,增强传文故事性、生动性。
⑼、《史记》第42段“最其后,郎中骑杨喜,骑司马吕马童,郎中吕胜、杨武各得其一体。五人共会其体,皆是。故分其地为五:封吕马童为中水侯,封王翳为杜衍侯,封杨喜为赤泉侯,封杨武为吴防侯,封吕胜为涅阳侯。”八十八字,《汉书》略作:“最后杨喜、吕马童、郎中吕胜、杨武各得其一体。故分其地以封五人,皆为列侯。”三十五字。《史记》详记五人前后官位变化,更见史笔意味。
⑽、《史记》第43段“项王已死,楚地皆降汉,独鲁不下。汉乃引天下兵欲屠之,为其守礼义,为主死节,乃持项王头视鲁,鲁父兄乃降。始,楚怀王初封项籍为鲁公,及其死,鲁最后下,故以鲁公礼葬项王谷城。汉王为发哀,泣之而去。”九十五字,《汉书》略作:“汉王乃以鲁公号葬羽于谷城”十二字。《汉书》略去汉下鲁地的经过,《史记》以此寄托的对项羽惋惜之意不存。“独”、“乃”、“及其”等虚词的运用可见司马迁行文中之感情。“汉王为发哀,泣之而去”,司马迁意在表现刘邦对项羽英雄相惜之意,《汉书》删去。
⑾、《史记》第44段“诸项氏枝属,汉王皆不诛。乃封项伯为射阳侯。桃侯、平皋侯、玄武侯皆项氏,赐姓刘。”三十八字,《汉书》作:“诸项支属皆不诛。封项伯等四人为列侯,赐姓刘氏。”二十八字,略去项伯四人侯位,叙述简练。
3、移置部分
⑴、《史记》第10段怀王从盱台之彭城事:“楚兵已破于定陶,怀王恐,从盱台之彭城,并项羽、吕臣军自将之。以吕臣为司徒,以其父吕青为令尹。以沛公为砀郡长,封为武安侯,将砀郡兵。”《汉书》将此段六十五字移入《高帝纪》,故项籍传中无相应段落。与《汉书•高帝纪》不同处,《史记•项羽本纪》略去“以羽为鲁公,封长安侯”句,在第43段补叙“始,楚怀王初封项籍为鲁公,及其死,鲁最后下,故以鲁公礼葬项王谷城”。运用互见法同时,交待了项羽以鲁公号葬的缘由。《汉书》项籍传第30段仅云:“汉王乃以鲁公号葬羽于谷城”,前后缺乏呼应。
⑵、《史记》第26-37段“是时吕后兄周吕侯为汉将兵居下邑”至“汉军畏楚,尽走险阻”共一千七百零七字,《汉书》移置删改最多,改易后缩减为“三年,羽数击绝汉甬道”至“语在《信传》”一千一百五十八字。“是时吕后兄周吕侯为汉将兵居下邑,汉王间往从之”二十二字,《汉书》无。“项王之救彭城,追汉王至荥阳,田横亦得收齐,立田荣子广为齐王。汉王之败彭城,诸侯皆复与楚而背汉”共四十七字记述当时背景,《汉书》删去。离间项羽君臣事:“汉王患之,乃用陈平计间项王。项王使者来,为太牢具,举欲进之。见使者,详惊愕曰:‘吾以为亚父使者,乃反项王使者。’更持去,以恶食食项王使者。使者归报项王,项王乃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之权。范增大怒,曰:‘
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项王许之。行未至彭城,疽发背而死。”一百三十八字,《汉书》删减作:“汉王患之,乃与陈平金四万斤以间楚君臣。语在《陈平传》。项羽以故疑范增,稍夺之权。范增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行未至彭城,疽发背死。”七十六字。项羽烧杀纪信事:“汉将纪信说汉王曰:‘事已急矣,请为王诳楚为王,王可以间出。’于是汉王夜出女子荥阳东门被甲二千人,楚兵四面击之。纪信乘黄屋车,傅左纛,曰:‘城中食尽,汉王降。’楚军皆呼万岁。汉王亦与数十骑从城西门出,走成皋。项王见纪信,问:‘汉王安在?’曰:‘汉王已出矣。’项王烧杀纪信。”一百三十五字,《汉书》略作:“于是汉将纪信诈为汉王出降,以诳楚军故汉王得与数十骑从西门出。”三十字,均省略人物对话及事件过程的描写。“汉王使御史大夫周苛、枞公、魏豹守荥阳。周苛、枞公谋曰:‘反国之王,难与守城。’乃共杀魏豹。楚下荥阳城,生得周苛。项王谓周苛曰:‘为我将,我以公为上将军,封三万户。’周苛骂曰:‘若不趣降汉,汉今虏若,若非汉敌也。’项王怒,烹周苛,井杀枞公。”一百十八字,《汉书》作:“令周苛、枞公、魏豹守荥阳。”后文又交待“(羽)引兵西下荥阳城,亨周苛,杀枞公。”三十九字,未记述魏豹被周苛、枞公二人所杀之事。
以下部分《史记》记述混乱,《汉书》记述顺序有所调整。《史记》载楚下荥阳城,汉王与布入保成皋。汉四年,项羽围成皋,汉王与滕公走修武,从张耳、韩信军,汉使距楚于巩。是时,彭越渡河击楚东阿,杀薛公,羽击之。“汉王得淮阴侯兵,欲渡河南。郑忠说汉王,乃止壁河内。”一句二十四字,《汉书》略作“留止”。汉王“使刘贾将兵佐彭越,烧楚积聚”十三字,《汉书》增作“使卢绾、刘贾渡白马津入楚地,佐彭越共击破楚军燕郭西,烧其积聚,攻下梁地十余城。”三十八字。项王破走彭越。汉王复取成皋,项王与汉王俱临广武而军。“当此时,彭越数反梁地,绝楚粮食”,项羽为高俎,置太公其上。项羽与汉王挑战,斩楼烦,伤汉王。龙且破,武涉往说信。彭越复反,下梁地,绝楚粮。羽使曹咎等守成皋,行击陈留、外黄,下外黄,汉败咎等。《汉书》顺序为:彭越渡睢,与项声、薛公战下邳,杀薛公,羽击之,汉王军成皋。羽破走彭越,下荥阳,杀周苛等,“虏韩王信”(《史记》无),进围成皋。汉王与滕公逃,北渡河至修武,从张耳、韩信,楚遂拔成皋。卢绾、刘贾佐彭越烧楚积聚,下梁地十余城。项羽使曹咎等守成皋。四年,羽击陈留、外黄,下外黄,汉败咎等。项王与汉王俱临广武而军。项羽为高俎,置太公其上。项羽与汉王挑战,斩楼烦,伤汉王。是时彭越数反梁地,绝楚粮食。龙且破,武涉往说信。
《史记•项羽本纪》详述羽欲烹太公、斩杀楼烦,阵伤汉王事。“汉王数之,项王怒,欲一战。汉王不听,项王伏弩射中汉王。汉王伤,走入成皋。”三十六字,《汉书》为:“汉王数羽十罪,语在《高纪》。羽怒,伏弩射中汉王。汉王入成皋。”三十字,语句较《史记》简省。《史记》:“欲一战,汉王不听”,涉上文项王挑战重复。《汉书》略去,直接写“羽怒,伏弩射中汉王”,上下文语意连贯。
(二)、字句变动方面:
1、字词含义相同替换者:
⑴、通假、古今字相互替换。见下表:
序号 《史记•项羽本纪》 《汉书•项籍传》
1 毋妄言 无妄言
2 众乃皆伏;骑皆伏曰 众乃皆服;骑皆服曰
3 一府中皆慑伏;诸将皆慑服 府中皆詟伏;诸将詟服
4 今秦嘉倍陈王而立景驹 今秦嘉背陈王立景驹
5 逆无道 ;无功亦诛;秦中吏卒遇之多无状;义帝虽无功;无以渡;今无一人还;所当无敌 大逆亡道;亡功亦诛;秦中吏卒遇之多亡状;怀王亡功;亡以渡;今亡一人还;所当亡敌
6 士卒食芋菽 卒食半菽
7 夫将军居外久,多内却 将军居外久,多内隙
8 故当分其地而王之 固当分其地王之
9 愿将军孰计之 愿将军熟计之
10 埽境内而专属于将军 扫境内而属将军
11 以示士卒必死 视士卒必死
12 所亡失以十万数;项王见秦宫皆以烧残破 所亡失已十万数;羽见秦宫皆已烧残破
13 悉令男子年十五已上诣城东 悉令男子年十五以上诣城东
14 而诸侯并起滋益多 而诸侯并起兹益多
15 孤特独立而欲常存 孤立而欲长存
16 妻子为僇乎 妻子为戮乎
17 可都以霸;项王自立为西楚霸王;遂霸有天下;号为“霸王” 可都以伯;羽自立为西楚伯王;遂伯有天下;号为“伯王”
18 而三分关中 而叁分关中
19 齐人相聚而叛之;怨王侯叛己 齐人相聚而畔之;而怨王侯畔己
20 楚又追击至灵壁东睢水上 楚又追击至灵辟东睢水上
21 汉王逃 汉王跳
22 烹周苛;吾烹太公;必欲烹而翁 亨周苛;吾亨太公;必欲亨乃翁
23 慎勿与战,毋令得东而已 慎毋与战,勿令得东而已
24 麾下壮士骑从者八百余人 戏下骑从者八百余人
25 刈旗 艾旗
26 吾为若德 吾为公得
27 乘执起陇亩之中 乘势拔起陇亩之中
28 很如羊 佷 如羊
由上表可知,除28项为古今字外,其余皆为通假字。
《史记》、《汉书》成书后经历了复杂的版本流传过程,故今日所见中华书局整理本《史记》、《汉书》亦不可能恢复二书初成时之全貌,字词改动亦在所难免。忽略版本学的考证,仅从中华本《史》《汉》传文而言,《汉书》并非刻意将《史记》中所有今字换为古字。如6、7、9、10、12、15、16、26、27项,《汉书》将《史记》中古字换为今字。第22项,《汉书》将《史记》前后两个虚词“勿”、“毋”在两个分句中互换使用。由此可见,《汉书》替换《史记》中的通假字,仅服从于行文习惯和需要,并非刻意为之。
⑵、同义字替换者:
序号 《史记•项羽本纪》 《汉书•项籍传》
1 使受命召桓楚 使受令召桓楚
2 强不可使者 强不可令者
3 今项梁军破 今梁军败
4 自我为汝家妇 自吾为乃家妇
5 吾翁即若翁 吾翁即汝翁
6 乃进兵击秦嘉 乃引兵击秦嘉
7 穷来从我 穷来归我
8 章邯使人见项羽 邯使使见羽
9 羽乃与期洹水南殷虚上 羽乃与盟洹水南殷虚上
10 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汉卒皆南走山 坑秦军二十余万人;汉军皆南走山
11 兵未战而先见败征;兵少食尽 军未战先见败征;军少食尽
12 歌数阕 歌数曲
13 项梁弗听;今释弗取 梁不听;今不取
14 而竟赐死 而卒赐死
15 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 人谓楚人沐猴而冠
16 又恶负约;数负项梁,又不肯将兵从楚击秦 又恶背约;背梁不肯助楚击秦
17 布称疾不往,使将将数千人行。 布称疾不行,使将将数千人往。
18 收其货宝美人 收其货赂美人
19 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 毋徒罢天下父子为也
20 割鸿沟以西者为汉 割鸿沟而西者为汉
21 秦之迁人皆居蜀 秦之迁民皆居之
第1、2项,《汉书》将《史记》中的“命”、“使”,皆改为“令”;10、11项,《汉书》将《史记》中的“卒”、“兵”,统一为“军”。13、15、18、19项,《汉书》将《史记》中接近俗语的字词改为古字,仅12项将“阙”改为俗称的“曲”。4、5项《汉书》用“乃”替换“汝”,“汝”替换“若”,可见《汉书》仅在袭用《史记》传文时随意改写,非有意为之。17项,《汉书》将前后两分句动词交换,虽两词同义,但交换后句义更为明了。
2、句中字词增加者:
⑴、《汉书》于句中主语、谓语等部分增加字词,有补全《史记》内容,完善句子的作用:
序号 所增句中成分 《史记•项羽本纪》 《汉书•项籍传》
1 主语 乃尊怀王为义帝 羽乃阳尊怀王为义帝
2 谓语 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 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
3 乘执起陇亩之中 乘势拔起陇亩之中
4 遂斩汉一将 遂斩杀汉一将
5 故楚南公曰 故南公称曰
6 汉有善骑射者楼烦 汉有善骑射曰楼烦
7 分裂天下,而封王侯 分裂天下而威海内,封立王侯
8 宾语 县中从者得二万人;故因环封三县 县中从之者得二万人;故因环封之三县
9 遂将五诸侯灭秦 遂将五诸侯兵灭秦
10 王秦降将以距塞汉王 王秦降将以距塞汉道
11 状语 项梁杀人 梁尝杀人
12 欲距项梁 欲以距梁
13 为高俎;以兵属项梁 乃为高俎;乃以其兵属梁
14 东至睢阳;怨王侯叛己 而东至睢阳;而怨王侯畔己
15 江西皆反 方今江西皆反秦
16 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沈船,破釜甑 项羽乃悉引兵渡河。已渡,皆沈船,破釜甑
17 击楚军 夜衔枚击楚
18 以故不封 以故不得封
19 定语 以兵属项梁;何兴之暴也;黥布、蒲將军亦以兵属焉 乃以其兵属梁;何其兴之暴也;英布、蒲將军亦以其兵属焉
20 瑕丘申阳者,张耳嬖臣也 瑕丘公申阳者,张耳嬖臣也
21 王九郡 王梁、楚地九郡
22 补语 我何面目见之;百姓岂有归心 我何面目见之哉;百姓岂有所归心哉
23 学万人敌 学万人敌耳
24 非社稷之臣;吾知公长者 非社稷之臣也;非社稷之臣也
第2、6项,《汉书》于句中增加动词,补足句中所缺的谓语。“去”意为“离开” ,则《史记》标点应为:“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汉书》增句末“去”字,文意滞涩。3、4、5、7项,《汉书》在《史记》原句的动词上增加同义词,使得谓语由单个动词变为并列短语,如“拔起”、“斩杀”、“封立”等,使句式变得整齐。此外第7项还增加了谓语短语“威海内”,为原句所无,增补传文内容。第8项增加宾语“之”,9、10项增加宾语中心词。11、12项《汉书》为句中增加状语“尝”、“以”,13、14、15、16、17、18补足状语。《汉书》将“项梁杀人”改为“梁尝杀人”,增添了叙事感。13、14项在句首增加语气助词“乃”、“而”;15项增加时间状语,17项增加章邯击楚方式:“夜衔枚”,18项增作“不得封”,皆有完善句意,补足史实之用。
19项于句中增加定语“其”,21项亦增加“梁、楚地”三字,20项增加定语中心词“公”字。22、23、24项即《汉书》于句后增加语气词“哉”、“耳”、“也”,可见《汉书》不仅删去《史记》中语气词,亦有增加者。
⑵、《汉书》增改《史记》传文内容者:
“籍长八尺余”,《汉书》作“籍长八尺二寸”,将约数改为确数,力求精准,增强读者对项羽身长的印象。
“籍曰:‘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於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以此奇籍。”《汉书》:“籍曰:‘书足记姓名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于是梁奇其意,乃教以兵法。……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以此奇籍。”《汉书》增“奇其意”,使下文“梁以此奇籍”于理不通。或曰先奇其意,再奇其人,则语意重复,不及《史记》叙事效果。《汉书》于“学万人敌”后增“耳”字,语气顿缓,不见项羽豪气和语气之果断。
“于是梁为会稽守”,《汉书》改作“梁为会稽将”,从下文“籍为裨将”来看,前文应交待主将,《汉书》为上。
“沛公、项羽去外黄攻陈留”,《汉书》作:“沛公与项羽去外黄,攻陈留”;“当此时”,《汉书》作:“当此之时”,如上表中《汉书》传文句中所增补语多是语气词相同,《汉书》在大量删去《史记》的虚词的同时亦增添了虚词,只是数量较少,在项籍传中约19例。
“收其货宝妇女而东”,《汉书》增作“收其宝货,略妇女而东。秦民失望。”“关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饶”,《汉书》作:“关中阻山带河,四塞之地,肥饶”。《汉书》将《史记》中的单句拆分为较工整相对的两个句子,是古文由散到骈的发展趋势的表现。
“乃分其骑以为四队,四向”,《汉书》改作“于是引其骑因四隤山而为圜陈外向”,叙述较《史记》完备,不易引起误解。
⑶、时间、方位问题:
《汉书》常在事件前补明时间:如《史记•项羽本纪》:“广陵人召平于是为陈王徇广陵,未能下”,《汉书》在句首补“秦二年”;《史记》:“项羽曰:‘吾闻秦军围赵王钜鹿,疾引兵渡河,楚击其外,赵应其内,破秦军必矣。’”《汉书》作:“秦三年,羽谓宋义曰:‘今秦军围矩鹿,疾引兵渡河,楚击其外,赵应其内,破秦军必矣。’” 《汉书》亦删去《史记》中的时间记载,如《史记》:“秦二世元年七月”,《汉书》略作:“秦二世元年”;“汉之元年四月,诸侯罢戏下,各就国。”《汉书》作:“诸侯各就国。”《史记》:“汉之二年冬,项羽遂北至城阳,田荣亦将兵会战。”《汉书》省去时间“汉之二年冬”。《史记》:“春,汉王部五诸侯兵”,《汉书》:“汉王劫五诸侯兵”。《史记》:“四月,汉皆已入彭城,收其货宝美人,日置酒高会。” 可见增删时间全依行文需要。
方位词亦然。如《史记》云“秦始皇帝游会稽”,《汉书》增作“秦始皇帝东游会稽”;“乃渡河击赵”、“救赵”,《汉书》作:“乃渡河北击赵”、“北救赵”
。亦有去方位词者,《史记》:“项梁起东阿,西,比至定陶”,《汉书》去“西”字;“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汉书》略作:“羽乃屠咸阳”;“项羽遂北至城阳”,《汉书》:“羽至城阳”;《史记》:“项王乃西从萧,晨击汉军而东”,《汉书》作:“羽乃从萧晨击汉军而东”。
3、句中字词简省者:
⑴、传文中再次出现的人物《汉书》多只称名而略去姓。《史记》称“黥布”两处 ,《汉书》均作“英布”,称姓名而非其别号。因为将陈、项二传改为列传,《汉书》将《史记》中多处“陈王”、“项王”改为“陈胜”、“羽”。亦有省略其称号者,如“成安君陈馀弃将印去”,《汉书》略作“陈馀弃将印去”;“而立齐将田都为齐王”,《汉书》作:“而立田都为齐王”。
⑵、《汉书》为缩减传文,经常删去句中的副词、助词等虚词,见下表:
省略
虚词 例证
《史记•项羽本纪》 《汉书•项籍传》 总数
乃 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司马欣 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史司马欣 21
之 追之至胡陵;此亦天亡秦之时也 追至胡陵;此亦天亡秦时也 18
其 其九月;系虏其老弱妇女 九月;系虏老弱妇女 11
而 赵举而秦强 赵举秦强 10
故 故立耳为常山王 立为常山王 9
为 田假为与国之王 田假与国之王 7
此 此時沛公亦起沛,往焉。 時沛公亦从沛往 5
耳 独籍知之耳 独籍知之 5
于是 于是籍遂拔剑斩守头 籍遂拔剑击斩守 4
者 长史欣者,故为栎阳狱掾 长史司马欣,故栎阳狱吏 4
以 书足以记名姓而已 书足记姓名而已 4
也 巴、蜀亦关中地也 巴、蜀亦关中地 3
则 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 必欲烹乃翁,幸分我一杯羹 3
遂 項羽遂北至城陽 羽至城阳 3
皆 皆走入钜鹿城 走入钜鹿城 3
得 而汉王乃得与数十骑遁去 汉王乃与数十骑遁去 1
及 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 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子弟 1
夫 夫将军居外久 将军居外久 1
《史记》:“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则”字在句中作状语,语气上有回环停顿之意。
《汉书》袭用时亦增加《史记》传文中的虚字,但班固所增的虚字,大大少于他所减的虚字。《史记》重视虚字的运用以造成文势的跌宕起伏,《汉书》的删减大大削弱了这一效果。
⑶、《汉书》句中成分多承前简省,如下表:
序号 所省句中成分 《史记•项羽本纪》 《汉书•项籍传》
1 主语 项王乃立章邯为雍王 乃立章邯为雍王
2 项梁闻陈王定死 闻陈王定死
3 今卒少惰矣 今少惰矣
4 每吴中有大繇役及丧 每有大繇役及丧
5 于是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 于是夜击坑秦军二十余万人
6 余骑相蹂践争项王,相杀者数十人 乱相輮蹈争羽相杀者数十人
7 我何渡为 何渡为
8 朱鸡石军败;章邯军至栗 朱鸡石败;章邯至栗
9 谓语 尝一日行千里 尝一日千里
10 身送之至无盐 身送之无盐
11 乃使宋义使于齐 乃使宋义于齐
12 陈余悉发三县兵 陈余悉三县兵
13 乃引兵解而东归 羽解而东
14 力能扛鼎;未能下;陈留坚守不能下 力扛鼎;未下;陈留坚守不下
15 又不肯竟学 又不肯竟
16 不如击杀之;追击杀之即墨 不如击之;追杀之即墨
17 宾语 不忍杀之;皆斩之;常骑之;必三胜之;楼烦欲射之;追之至胡陵 不忍杀;皆斩;常骑;必三胜;楼烦欲射;追至胡陵
18 还走其军;将引军而西 还走;将引而西
19 闻之皆争下项王 闻之皆争下
20 以是知其能 以知其能
21 涉间不降楚 涉间不降
22 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 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而西
23 宋義乃諫項梁曰 宋義諫曰
24 因立敖为临江王 因立为临江王
25 与赵并力攻秦 与并力击秦
26 汉王使人间问之 汉王使间问之
27 宋义论武信君之军必败 宋义论武信君必败
28 乃与吕臣军俱引兵而东 乃与吕臣俱引兵而东
29 使长史欣为上将军 使长史欣为上将
30 夫搏牛之虻不可以破虮虱 夫搏牛之虻不可以破虱
31 定语 逐其王假;而王其群臣诸将善地;绝其甬道 逐王假;而王群臣诸将善地;绝甬道
32 陈婴为楚上柱国;置楚军中 陈婴为上柱国;置军中
33 假相田角亡走赵 相田角亡走赵
34 皆坑田荣降卒 皆坑降卒
35 从城西门出 从西门出
36 角弟田间故齐将;于是田荣弟田横收齐亡卒得数万人 角弟间,故将;于是田荣弟横收得亡卒数万人
37 割鸿沟以西者为汉,鸿沟而东者为楚 割鸿沟而西者为汉,东者为楚
38 状语 乃大惊曰;王召宋义与计事而大说之 乃惊曰;王召宋义与计事而说之
39 初起时,年二十四。 初起,年二十四。
40 梁与籍俱观 梁与籍观
41 陈王先首事 陈王首事
42 功多,秦不能尽封 功多,秦不能封
43 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 诸侯吏卒乘胜奴虏使之
44 项羽使蒲将军日夜引兵度三户 项羽使蒲将军引兵渡三户
45 数日,已降 数日降
46 项梁常为主办 梁常主办
47 补语 于是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 于是夜击坑秦军二十余万人
48 陈馀迎故赵王歇于代,反之赵。 陈馀迎故赵王歇反之赵
49 汉军荥阳,筑甬道属之河,以取敖仓粟。 汉军荥阳,筑甬道,取敖仓食。
第1-7项,《汉书》将《史记》原句的主语承前省略,第8项,《汉书》省略句中主语中心词“军”。9、10、11、12、13、15,《汉书》各句省略其谓语;14项《汉书》各句省略谓语中“能”字;16项《汉书》省略并列谓语为单个动词。第17-26项,《汉书》各句宾语承前省略;27-30项,《汉书》各句中部分宾语省略。28项,“乃与吕臣军俱引兵而东”,《汉书》去“军”字,不仅简练,还改进原句句意不明之处。36项“于是田荣弟田横收齐亡卒得数万人”,《汉书》将“收”、“得”合并为谓语,略去定语“齐”字。44项,“项羽使蒲将军日夜引兵度三户”,《汉书》去“日夜”二字,降低原文中的紧张感。47、48、49,两书前文于地点已有交待,故不必再提,可略去,但49不删去“属之河”句意较明确。
4、句中字词改变者:
序号 《史记•项羽本纪》 《汉书•项籍传》
1 诫籍持剑居外待 诫籍持剑居外侍
2 诸将皆从壁上观 诸侯皆从壁上观
3 诸侯皆属焉 兵皆属焉
4 南征鄢郢 南并鄢郢
5 秦必尽诛吾父母妻子 秦又尽诛吾父母妻子
6 居数日 后数日
7 烧秦宫室 烧其宫室
8 又闻沛公已破咸阳 又闻沛公已屠咸阳
9 汉皆已入彭城 汉皆已破彭城
10 楚以此故无西意 羽以此故无西意
11 则汉欲挑战 即汉欲挑战
12 汉军围之数重 汉骑围之数重
13 目不敢视,手不敢发 目不能视,手不能发
以上各项《汉书》改动《史记》句中字词,句意均无太大改变。11项,《史记•高祖本纪》作“若”,《汉书•高帝纪》作“即”。8、9项,“破”与“屠”,“入”与“破”,语气轻重不同。13项,《史记》以两个“不敢”描写楼烦畏惧项羽情状,《汉书》改为“不能”,削弱了这一效果。
5、文句删换、句式颠倒者:
⑴、《汉书》删去《史记》传文内容:
①《汉书》删减传文后有胜《史记》者:
序号 《史记•项羽本纪》 《汉书•项籍传》
1 陈胜等起大泽中 陈胜起
2 居县中,素信谨,称为长者 居县,素信,为长者
3 此时沛公亦起沛,往焉 时沛公亦从沛往
4 不立楚后而自立;放逐义帝而自立 不立楚后;放逐义帝
5 陈馀为将,将卒数万人而军钜鹿之北 陈馀将卒数万人军钜鹿北
6 初,宋义所遇齐使者高陵君显在楚军 宋义所遇齐使者高陵君显在楚军
7 于是项梁然其言,乃求楚怀王孙心民间,为人牧羊 于是梁乃求楚怀王孙心,在民间为人牧羊
8 孤特独立而欲常存 孤立而欲长存
9 又心怀思欲东归 又怀思东归
10 是时,汉还定三秦。 时汉王还定三秦
11 曰“约为兄弟” 约为兄弟
12 将秦军为前行 将秦军行前
13 埽境内而专属于将军 扫境内而属将军
14 今战能胜,高必疾妒吾功;战不能胜,不免于死。 今战而胜,高嫉吾功;不胜,不免于死。
15 楚军遂与归,报项王,项王常置军中。 楚军与归,羽常置军中。
16 汉之三年,项王数侵夺汉甬道,汉食乏,恐,请和,割荥阳以西为汉。 三年,羽数击绝汉甬道,汉王食乏,请和,割荥阳以西为汉。
17 我十五日必诛彭越,定梁地,复从将军。 我十五日必定梁地,复从将军。
18 乃令骑皆下马步行,持短兵接战。 乃令骑皆去马,步持短兵接战。
19 数使使趣齐兵,欲与俱西 数使使趣齐兵俱西
第2、3、4、5、7、11、18、19项,《汉书》删去《史记》中重复之处,使句子显得整洁简练。第4项,《汉书》去《史记》句中的带散文色彩的“而自立”三字,以适应全文风格。第8项,“孤特独立”与“孤立”分别体现了《史》《汉》不同风格,在对《史记》具历史散文风貌的传文袭用时,《汉书》作了符合自身缜密严整风格的改动。
②《汉书》删改传文后有损《史记》原意者:
《史记》:“项梁自号为武信君。居数月,引兵攻亢父”,《汉书》去“居数月”三字,改为“梁自号武信君,引兵攻亢父”,省去其间时间差,与《史记》原意有别。范增“素居家,好奇计”,《汉书》略作:“素好奇计”,省略范增平素居家的史实。“将军何不还兵与诸侯为从,约共攻秦,分王其地,南面称孤”,《汉书》略为:“将军何不还兵与诸侯为从,南面称孤”,省略“南面称孤”之方法:“约共攻秦,分王其地”。“项王乃与范增急围荥阳”,《汉书》以范增在项羽身边故,略作:“羽乃急围荥阳”;“项王、范增疑沛公之有天下”,《汉书》略作:“羽与范增疑沛公”;“项王则夜起,饮帐中”,《汉书》略作:“起饮帐中”。以上皆《汉书》省略《史记》部分句意者。
《史记》:“行至安阳,留四十六日不进。项羽曰”,《汉书》作:“北救赵,至安阳,留不进。秦三年,羽谓宋义曰”。“留四十六日不进”有力描写宋义徘徊观望逗留不进的态势,为下文项羽杀宋义张本。《汉书》删去此句削弱了对当时紧张事态的描写,但由于加上“秦三年”,交待清楚后文许多事件的时间。
《史记》:“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于是已破秦军,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汉书》作:“楚战士无不一当十,呼声动天地,诸侯军人人惴恐。于是楚已破秦军,项羽见诸侯将,入辕门,膝行而前,莫敢仰视。”《史记会注考证》卷七第21页云:“陈仁锡曰,叠用三“无不”字,有精神,《汉书》去其二,遂乏气魄。”
《史记》:“当是时,项王在睢阳”,《史记会注考证》:“凌约言曰,篇中用“当是时”凡八处,转折博换,何等精神。” 表示时间和语气转折停顿的状语“当是时”,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现场感,在面向读者的叙说过程中暗示事件发展的紧张态势,《汉书》注重客观叙事,去掉这八处“当是时”。
《汉书》:“及秦军降诸侯,诸侯吏卒乘胜奴虏使之,轻折辱秦吏卒。吏卒多窃言曰”,《汉书》此处省略太过精简,导致语义不明,此处二“吏卒”,不及《史记》“秦吏卒”明确。
《史记》:“须臾,梁眴籍曰:‘可行矣!’”《汉书》去“须臾”,不若《史记》以突出当时情境之紧张。《史记》重细节描写,尤其重视对眼神的描写,如“梁眴籍”“目眦尽裂”“瞋目而叱之”;在记录对话时,亦尽力保持对话的语气神态。《汉书》在袭用时,常加以删节,使得对话不再有表现人物个性的效果。
《史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
语气强烈,形象表现了项羽一代豪杰的性格本色,《汉书》删去“谁知之者”,使句子变为简单的陈述,已失原句气概。
《汉书》项羽传赞袭用《史记•项羽本纪赞》。《项羽本纪赞》“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汉书》“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汉书》:“尚不觉寤,不自责过失”,去“而”、“矣”字,成为“身死东城,尚不觉寤,不自责过失。”不特使《史记》文气的顿跌,变而为《汉书》的直遂,语意也随之而变。
《汉书》去掉《史记》中某些评价之语,如《史记》:“(项羽)征兵九江王布。布称疾不往,使将将数千人行。项王由此怨布也。”《汉书》略去“项王由此怨布也”七字。
⑵、《汉书》改换《史记》句式,改写内容者:
序号 《史记•项羽本纪》 《汉书•项籍传》
1 项籍者,下相人也,字羽。 项籍字羽,下相人也。
2 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 吴中子弟皆惮籍
3 未尝闻汝先古之有贵者 闻先故未尝贵
4 公徐行即免死 公徐行则免
5 章邯令王离、涉间围钜鹿,章邯军其南 秦将王离、涉间围钜鹿,章邯军其南
6 项梁使沛公及项羽别攻城阳 梁使羽与沛公别攻城阳
7 因置以为上将军,项羽为鲁公,为次将,范增为末将,救赵。诸别将皆属宋义,号为卿子冠军。行至安阳,留四十六日不进。 因以为上将军,羽为鲁公,为次将,范增为末将,诸别将皆属,号卿子冠军。北救赵,至安阳,留不进。
8 夫被坚执锐,义不如公;坐而运策,公不如义。 夫击轻锐,我不如公;坐运筹策,公不如我。
9 赵高用事于中,下无可为者。 事无可为者,相国赵高专国主断。
10 诸侯吏卒异时故繇使屯戍过秦中 异时诸侯吏卒繇役屯戍过秦中
11 汉使张良徇韩 时,张良徇韩
12 多所残灭 所过残灭
13 项王乃疑范增与汉有私 项羽以故疑范增
14 是时,汉兵盛食多,项王兵罢食绝。 时,汉关中兵益出,食多,羽兵食少。
15 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 使诸君知我非用兵之罪,天亡我也
16 独籍所杀汉军数百人 羽独所杀汉军数百人
17 天之亡我,我何渡为! 乃天亡我,何渡为!
18 谓霸王之业 始霸王之国
19 遂强立婴为长;于是众从其言;秦之迁人皆居蜀 遂强立之;其众从之;秦之迁民皆居之
20 烧楚积聚 烧其积聚
21 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 吾与若俱北面受命怀王
22 乃使使徙义帝长沙郴县 徙之长沙,都郴
23 徙赵王歇为代王 徙赵王歇王代
24 请以击常山 使击常山
25 因遣兵之赵 因遣兵往
26 只益祸耳 但益怨耳
27 项王瞋目而叱之 羽还而叱之
28 汉军及诸侯兵围之数重 汉帅诸侯兵围之数重
29 于是项王乃悲歌慨,自为诗 乃悲歌慷慨,自为歌诗
30 汉骑追者数千人 追者数千
31 汉军不知项王所在 汉军不知羽所居
32 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 于是羽遂引东,欲渡乌江
33 乃自刎而死 乃自刭
第1项,介绍项羽出身,《史记》不及《汉书》符合一般习惯:名、字、籍贯。第2项,“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汉书》去掉句中关联词“虽……已”,语势平淡。第11项,《汉书》:“时,张良徇韩”;第14项,“时,汉关中兵益出,食多,羽兵食少”,叙事风格突出,且时间词相同,阅读上有整齐感。23项,将“为代王”改作“王代”,使用古文用法,文字简洁。26项,两句句意相差甚远,后者程度较轻。《汉书》改换《史记》文句,或在不影响大意前提下,改动句中文字、改变句式;或颠倒前后文句;或将《史记》详述处以数语概言之。
《史记》:“汉军皆走,相随入谷、泗水,杀汉卒十余万人。”《汉书》作:“汉军皆走,迫之谷、泗水”。《汉书》将“相随入”改为“迫之”,虽然分句主语仍为“楚军”,但句意更为畅通。
《史记》交待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汉书》概言之“名将”。“项氏世世为楚将”《汉书》作“家世楚将”,精炼。梁父即楚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梁父即楚名将项燕者也。
《汉书》多用代词替代前文提到的人、事,但有例外,如:“令骑将灌婴以五千骑追之”《汉书》:“令骑将灌婴以五千骑追羽”,即将《史记》中的代词换为实际的人事。
三、传文谬误
(一)、《史记》有误而《汉书》改正者:
1、称谓问题:
《史记》:“项梁前使项羽别攻襄城”,梁玉绳案:“前此皆称项籍,此后忽改称字而不明何也,高纪则皆称字。《汉书》项籍传亦是。”
《史记》:“楚王阴令羽诛之”,《汉书》作:“楚王阴令籍诛之”。梁玉绳云:“古人亦自称字,《汉书•匡衡传》注引衡与贡禹言匡鼎白,后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述闵贡语云,闵仲叔岂以口腹累安邑哉!《汉书》‘羽’作‘籍’。” 《史记会注考证》:愚按当从《汉书》作“籍”,下文“籍何以至此”“籍独不愧于心乎”可证。
《史记》:“张良曰:‘谁为大王为此计者?’”、“料大王士卒足以当项王乎?”“封闭宫室,还军霸上,以待大王来”、“窃为大王不取也”,《考证》:徐孚远曰:此时沛公未得称王,及项羽称王,皆自后追言,未删正也。梁玉绳曰:前后俱称沛公,何忽于张良三称“大王”邪?《留侯世家》作“沛公”,是。记述鸿门宴过程的四段称项羽皆曰“项王”,后文又有“项王见秦宫皆以烧残破,又心怀思欲东归”、“项王闻之”、“项王使人致命怀王”、“项王自立为西楚霸王”等,此时项羽尚未自封为王,何得称“项王”?《汉书》作“羽”为是。但在项羽自称西楚霸王后,《史记》却忽称“项羽”忽称“项王”,如:“田荣闻项羽徙齐王市胶东”、“项羽闻汉王皆已并关中”、“项羽遂北至城阳”、“乃遗项王书曰”“项王由此怨布也”、“项羽遂北至城阳”、“独籍所杀汉军数百人”,可见《史记》称谓混乱。此种现象还表现在:“汉王得淮阴侯兵”、“项王闻淮阴侯已举河北”、“淮阴侯与战”、“使盱台人武涉往说淮阴侯”、“淮阴侯弗听”;“是时,赤泉侯为骑将”、“赤泉侯人马俱惊”等,《汉书•项籍传》均改之。
2、《史记》:“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司马欣”,《汉书》项籍传作“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史司马欣”。《史记》同传曰:“长史欣者,故为栎阳狱掾”、“大司马咎者,故蕲狱掾,长史欣亦故栎阳狱吏”。《汉书》作:“长史司马欣,故栎阳狱吏”。“狱掾”乃旧时对吏目的通称,为属吏,如《史记•曹相国世家》:“曹参者,沛人也。秦时为沛狱掾,而萧何为主吏。”“狱史”即决狱的官员。按:《史记•项羽本纪》:“陈婴者,故东阳令史”
,集解晋灼曰:“汉仪注云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则《汉书》作“狱史”是。
3、《史记•项羽本纪》:“汉之元年四月……乃使使徙义帝长沙郴县。趣义帝行……乃阴令衡山、临江王击杀之江中。”《汉书•陈胜项籍传》却作:“二年,羽阴使九江王布杀义帝。”而《史记•高祖本纪》作:“(元年四月)乃阴令衡山王、临江王击之,杀义帝江南。”《史记•黥布列传》作:“汉元年四月,诸侯皆罢戏下,各就国。项氏立怀王为义帝,徙都长沙,乃阴令九江王布等行击之。其八月,布使将击义帝,追杀之郴县。” 《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十月,项籍灭义帝。”《汉书•高帝纪》:“二年冬十月,项羽使九江王布杀义帝于郴。”《史记会注考证》云:“洪亮吉曰:义帝徙长沙,道盖出九江衡山临江,故羽阴令二王及九江王布杀之。《黥布传》:‘遣将追杀之彬县,二王虽受羽命而不奉行,故布独遣将击杀耳。’使二国欲杀义帝,当其道出衡山临江时,何以不杀,而使之至彬县乎?布传从事后实书,故《汉书》高本纪等皆从之。此纪及高帝纪,本羽之始谋而言,皆史法之可以互见者。梁玉绳曰:‘义帝之弑,此与高纪在汉元年四月,而月表在二年十月,《黥布传》在元年八月,《汉书》从月表,然究未知的在何月。义帝以元年四月自临淮之盱台县,徙桂阳之彬。使人趣其行,不及一月可到。英布等追而杀之,则甫及彬即被弑矣。疑四月为是。’”梁玉绳又云:“‘江中’当依高纪作‘江南’,指彬县言,若江中则杀于道路矣”。则可知义帝于汉元年四月被九江王英布杀于彬县,《史记•高祖本纪》为是。
4、《史记•项羽本纪》:“陈馀阴使张同、夏说说齐王田荣”,《史记•高祖本纪》:“陈馀怨项羽之弗王己也,令夏说说田荣”《史记•张耳陈余列传》:“陈馀乃使夏说说田荣”,《汉书》陈馀传:“及齐王田荣叛楚,馀乃使夏说说田荣”,说者皆无张同,恐并非二人同说者,仅夏说耳。梁玉绳已指出。
5、陈馀迎立故赵王歇反赵事,《史记•项羽本纪》记作汉元年,《汉书•项籍传》作汉二年事,《汉书》为是,前文已证。
6、《史记》:“汉之二年冬,项羽遂北至城阳”,据《秦楚之际月表》此事当在汉二年春。梁玉绳曰,“冬”当作“春”,事在春也。按《汉书•项籍传》此处未标明时间,《汉书•高帝纪》作:“春正月,羽击田荣城阳,荣败走平原,平原民杀之”,可为旁证。
7、《史记》:“部五诸侯兵”,徐广曰:“部”一作“劫”,王念孙按:作“劫”者是也。《高祖纪》及《汉书•高帝纪》《项籍传》并作“劫”。《陆贾传》亦曰汉王鞭笞天下,劫掠诸侯,隶书“劫”“部”形相近,故“劫”误为“部”。
8、《史记》:“楚下荥阳城,生得周苛。”梁玉绳按:“高纪及《汉书》此事在羽东击彭越之后,当三年六月,今并书于五月守荥阳下者,盖终言之,于文法为连叙。亦犹上文叙陈馀破张耳迎赵王歇一节,是二年事,而因陈馀说田荣,遂并叙于元年也。” 《汉书》所记是。
9、《史记》:“是时,彭越渡河击楚东阿,杀楚将军薛公。”《汉书》作:“是时,彭越渡睢,与项声、薛公战下邳,杀薛公。”梁玉绳曰:“按高纪及《汉书》纪传,项王击彭越,是三年五月,在楚拔荥阳及成皋之前,此书于拔成皋后,一误也。越渡睢水,与项声、薛公战下邳,杀薛公,此不书项声,二误也。” 韩兆琦按:“此处应从梁说,东阿距彭城甚远,攻击东阿对项羽威胁不大;下邳则靠近彭城,正兵法所谓‘攻其必救’者。” 然彭越渡过什么河?与楚在何处相战?《史》、《汉》彭越传均无可证。
10、《史记》:“使刘贾将兵佐彭越,烧楚积聚”,《汉书》作:“使卢绾、刘贾渡白马津入楚地,佐彭越共击破楚军燕郭西,烧其积聚。”梁玉绳按:“汉王使卢绾、刘贾将兵佐彭越,击破楚军燕郭西,烧其积聚,攻下睢阳、外黄十七城。此但言贾佐彭越烧积聚似太略,当参高记、越传及《汉书》观之,此下应接项王乃谓海春侯一段。” 《史记会注考证》:“
归有光曰:汉高纪:使刘贾佐彭越烧楚积聚,羽乃令曹咎守成皋,而引兵定梁地。汉破咎兵汜水上,复取成皋,是一事。而此纪前后倒置,遂作两段。若汉先取成皋,楚无缘得令咎守之也,考汉书纪传自明。” 则《史记•项羽本纪》此处记述太略,当参考《汉书》所补内容。
11、《史记》:“项王已定东海来,西,与汉俱临广武而军,相守数月。”梁玉绳按:“《汉书》高纪、籍传无‘数月’二字,是也。此时为汉四年十月,才军广武,不得便言数月,当是一月。”
12、《史记》:“项王闻淮阴侯已举河北,破齐、赵,且欲击楚,乃使龙且往击之。淮阴侯与战,骑将灌婴击之,大破楚军,杀龙且。韩信因自立为齐王。项王闻龙且军破,则恐,使盱台人武涉往说淮阴侯。淮阴侯弗听。”《汉书》作:“又韩信破齐,且欲击楚。羽使从兄子项它为大将,龙且为裨将,救齐。韩信破杀龙且,追至成阳,卢齐王广。信遂自立为齐王。羽闻之;恐,使武涉往说信。语在《信传》。”梁玉绳曰:“韩信破赵已逾年矣,非破齐一时事,此与高纪均多一赵字,《汉书》无。” 按《史记•淮阴侯列传》:“楚数使奇兵渡河击赵,赵王耳、韩信往来救赵,因行定赵城邑,发兵诣汉。”此为汉三年事,而韩信破齐在四年。《史记会注考证》:“中井积德曰:‘《高纪》杀龙且在汉三年,而汉王伤走入成皋,在四年曹咎死之后,崔适曰,汜水在成皋西,广武在成皋东。渡汜水,然后入成皋,复东临广武。若汉王先临广武,曹咎何由西守成皋乎?此当依高纪及《汉书》高纪羽传正。’”赵翼按韩信袭杀龙且,《史记》在三年,《汉书》在四年;诸侯会垓下,《史记》在四年,《汉书》在五年;高纪叙诸侯会兵于四年,而记战事于五年。 按《汉书》时间为是,《史记》注重事件连续的描写,忽略史实的时间顺序。
13、项羽使海春侯曹咎守成皋,为汉王所破。《史记》记此事在刘、项同军广武之后,《汉书》在同军广武之前。按《史记•高祖本纪》亦记在同军广武之前,与《汉书》同,唯《项羽本纪》在同军广武之后,项纪有误。
14、《史记》:“大司马咎、长史翳、塞王欣皆自刭汜水上”,梁玉绳曰:“附案高纪及《汉书》纪传皆无“翳塞王”三字,此后人妄增之,何者?翳降汉后,虽与欣同叛归楚而不复再见。盖欣与项王有旧恩,故得弃瑕而仍任用之,非翳可比矣。惟欣曾封塞王,后文称“故塞王”甚合,乃此及高纪并以“长史”称之,《汉书》亦然。或疑此当衍“长史翳”三字,曰否,卢学士云,“翳塞王”三字必非《史记》本文,观下但举咎、欣两人可知,翳旧书为都尉,不为长史,又欣既称塞王,则翳当称翟王,此数者皆不协,故知非也。” 则《汉书》为是。
(二)、《汉书》有误而《史记》无误者:
1、《史记•项羽本纪》记陈馀说齐王田荣、迎赵王歇返赵事在汉元年四月,《汉书》项籍传作汉二年事。《秦楚之际月表》:“十月,歇复王赵。”此十月为汉二年十月,故按照月表,陈馀说田荣事应在汉二年。《史记•张耳陈馀列传》:“故耳走汉 ……陈馀已败张耳,皆复收赵地,迎赵王于代,复为赵王。”可见此事应在汉元年四月。
2、《史记》:“愿为诸君快战”,《汉书》:“愿为诸军快战”。念孙按:“‘诸军’当依《史记》、《汉纪》作‘诸君’。羽此时但有二十八骑,不得言‘诸军’也。下文亦作‘诸君’。
(三)、《史》《汉》均误者:
1、《史记》:“当此时,赵歇为王,陈馀为将,张耳为相,皆走入钜鹿城。”《汉书》袭用作:“当此之时,赵歇为王,陈馀为将,张耳为相,走入钜鹿城。”《史记•张耳陈馀列传》云:“章邯引兵至邯郸,皆徙其民河内,夷其城郭。张耳与赵王歇走入钜鹿城,王离围之。陈馀北收常山兵,得数万人,军钜鹿北。”此时陈馀将兵在钜鹿北,并不在钜鹿城中,梁玉绳曰“此‘陈馀为将’四字,因下文有之而重出,当衍去。” 《史记会注考证》亦考出。
2、《史记》:“又以齐、梁反书遗项王”,《汉书》:“又以齐、梁反书遗羽”
。《史记会注考证》:“‘齐梁’当‘齐赵’之误,下文齐欲与赵并灭楚,可证,后人据《汉书》妄改。” 按反书曰:“齐欲与赵并灭楚”,则《史》《汉》均误明矣。
(四)、《史》《汉》矛盾、有疑者:
1、《史记》:“项梁趣齐进兵共击章邯,田荣欲楚杀田假,然后出兵。项梁曰:‘田假为与国之王,穷来从我,不忍杀之。’”《史记•田儋列传》作楚怀王语。《汉书》项籍传沿袭《项羽本纪》,与田儋传不同。史家笔法,莫知孰是。《史记•项羽本纪》后文有:“楚军败于定陶,项梁死,怀王恐,乃从盱眙徙彭城,并项羽、吕臣军自将之。”《汉书》作“羽与沛公等闻项梁死,乃徙怀王都于彭城。”亦同。
2、《史记•项羽本纪》:“诸别将皆属宋义,号为卿子冠军。”《汉书》作:“诸别将皆属,号卿子冠军”,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皆属”下当有“义”字。
3、《史记》:“诸侯军救钜鹿下者十余壁”,《史记会注考证》:“中井积德曰:‘下’字疑衍,《汉书》无。”
4、《史记》:“毋从俱死也”。《史记会注考证》:“古钞本、枫、三本‘從’作‘徒’”。 王念孙曰,“從倶死”,当作“徒俱死”。《汉书》高纪作“特俱死”,注:特,但也,空也,空死而无成名也。
5、“田荣怒,追击杀之即墨。荣因自立为齐王,而西杀击济北王田安,并王三齐。荣与彭越将军印,令反梁地。”《汉书》作:“荣怒,追杀之即墨荣自立为齐王。予彭越将军印,令反梁地。越乃击杀济北王田安。田荣遂并王三齐之地。”孰先孰后?谁杀了田安?赵翼按《史记•项羽本纪》《田荣传》《汉书•田荣传》皆作荣击杀田安,遂王三齐。《汉书•高帝纪》、《项羽传》又作:“荣与彭越将军印,因令反梁地。越击杀济北王田安,荣遂并三齐之地。”可知杀田安者,令出于田荣而事成于彭越,二说原无矛盾。越传何以不书? 梁玉绳亦持此解。
6、“沛公则置车骑,脱身独骑,与樊哙、夏侯婴、靳强、纪信 等四人持剑盾步走。”梁玉绳曰:“纪信,《汉书》作‘纪成’,乃纪通之父,未知孰是。索隐谓《汉书》作‘纪通’妄矣。”
7、《史记•项羽本纪》:“春,汉王部五诸侯兵,凡五十六万人,东伐楚。项王闻之,即令诸将击齐,而自以精兵三万人南从鲁出胡陵。……汉军皆走,相随入谷、泗水,杀汉卒十余万人。汉卒皆南走山,楚又追击至灵壁东睢水上。汉军却,为楚所挤,多杀,汉卒十余万人皆入睢水,睢水为之不流。”据文意则项羽以精兵三万杀汉军二十余万人,而《汉书》作:“汉王劫五诸侯兵,凡五十六万人,东伐楚。羽闻之,即令诸将击齐,而自以精兵三万人南从鲁出胡陵。……汉军皆走,迫之谷、泗水。汉卒皆南走山,楚又追击至灵辟东睢水上。汉军却,为楚所挤,多杀,汉卒十余万人皆入睢水,睢水为之不流。”则此役楚杀汉军十余万人还是二十余万?按《史记•高祖本纪》、《汉书•高帝纪》皆作:“与汉大战彭城灵壁东睢水上,大破汉军,多杀士卒,睢水为之不流”,未有被杀汉卒具体数字。
8、《史记•项羽本纪》:“于是项王乃即汉王相与临广武间而语”,《汉书》项籍传作:“于是羽与汉王相与临广武间而语”。《史记会注考证》:“《续汉志》引《西征记》云:‘有三皇山,或谓三室山,山上有二城,东者曰东广武,西者曰西广武,各在山一头,相去二百余步,其间隔深涧,汉祖与项籍语处。’张文虎曰:‘《艺文类聚》引闲作涧,《正义》及《续汉志注》引《西征记•水经•济水注》作涧,是也。今本《史记》、《汉书》’并作间,误。愚按梁玉绳周寿昌亦云当作涧。” 按“间”疑可作“涧”之通假。
9、“匿弗肯复见。曰:‘此天下辩士,所居倾国,故号为平国君。’”《史记会注考证》:“张文虎曰:‘匿弗肯复见’,与上下文不接,《汉书》高纪无,疑‘匿弗’以下二十一字,后人依《楚汉春秋》窜入,而注中‘乃肯见’三字,又即‘匿弗肯复见’之误。中井积德曰:‘故号为平国君’,取其反称也。”
四、结论
由此可见,《汉书》文字力求简古,要求整饬,往往删去《史记》中赘余及虚助词语。《史记》传文中颇具散文性的字词,《汉书》袭用后多被去掉或用更简练的词句代替。《汉书》多用互见法,将《史记》传文细节部分移至他传,故其文学性、生动性大大降低。《史记》多行散句,重文采及行文气势,着重用对话表现主人公性格,爱憎感情、主观色彩突出,《汉书》将其改为不动声色的客观叙述,但文字简洁整饬,叙事较《史记》明晰,并纠正《史记》项羽传中史实有误处。两传行文风格不同,《史记》更具散文性质,《汉书》只顾简省,可读性降低,某些地方甚至有诘屈聱牙之感,皆因简省太过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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