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考点浏览】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1)西周的时期的政治制度
分封制、宗法制、西周时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2)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皇帝制度、秦朝的中央机构、郡县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
(3)从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汉初的郡国并行制、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元的行省制度、汉到元政治制度关系的特点
(4)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明朝废丞相设阁、清朝军机处的设置、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单元知识结构】
第一课——夏商周的政治制度
【本课知识结构及重点难点】
王位世袭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分封制
宗法制
继承权的演变
政治制度的特点
皇帝制度
中央集权
重点:分封制、宗法制
难点: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关系
【考点知识内容梳理】
夏商时从中央到地方就已经建立起行政管理制度;最高的时国王,中央有相、卿士,地方封侯、伯,有臣属的方国。奴隶制的等级关系已初步确立。对后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有直接影响。
1.1西周的分封制
时间:公元前1046年,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王朝,定都镐京,历史上称为西周。
目的:为了进行有效的统治,实行分封制.
内容:
①武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周公在推行分封制中起很大的作用。
②分封制规定,被分封的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同时这些受分封的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
作用:
加强了对地方的统治,开发了边远地区。
巩固了西周的统治。
衰亡:
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诸侯在他们的领地,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增派赋役的独立性。一些诸侯的势力日益壮大,春秋时期的楚王问鼎事件,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分封制”开始破坏。战国末年,周天子完全失去分封大权。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取消“分封制”,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西周层层的政治制度有什么缺陷?
诸侯再次分封后的臣民不直接从属于周王,产生一种离心力,不利于中央集权;重亲缘而轻法度,缺乏对诸侯的约束力。
1.2西周的宗法制
含义
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政治制度。宗法制渊源于原始社会末期产生的父权家族和宗族制度,是在中国古代宗族国家制度的形成过程中,为调整人们之间的血缘亲属关系,维护其伦理道德秩序和社会等级制度,逐步建立起来的一种家族和宗族集团的法律规范。
与分封制的关系:
互为表里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宗法制(里),分封制(外)。
目的:
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受分封的诸侯与卿大夫既是兄弟关系又是君臣关系。
*实质:
宗法制按照血统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
内容:
①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
②在政治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周王的嫡长子、嫡长孙一系有继承王位的权力,称为大宗。次之、庶子的后裔称为小宗。
③形成森严的等级。由血缘系统,形成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级。
作用(目的):
宗法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商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消极),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关系
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关系。
分封制是宗法制的政治体现:周天子以嫡长子世袭,其余诸子由将土地和庶民、奴隶分封给他们,成为诸侯。在诸侯领地内,诸侯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接受分封,成为卿大夫。卿大夫再分封,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形成森严的等级。
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纽带: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防止贵族之间因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从而维护了政治统治的稳定。
宗法制维系分封制,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反映出古代早期政治制度层层封授、等级森严政治与血缘相结合的特点,这充分体现了古代早期政治制度严密复杂的一面。
1.3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宗法制和分封制都具有牢固的血缘关系和浓厚的专制色彩。
神权与王权的结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第二课——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本课知识结构及重点难点】
首创皇帝制度
健全中央官制度
完善地方官制
中央集权制度形成
秦的统一
重点: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和郡县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影响;
2.1皇帝制度
背景: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实行变法,力图通过兼并战争来一统天下。
前提:商鞅变法后,秦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日益强大。
秦王嬴政从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灭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秦朝。
“始皇帝”的来历:秦王嬴政统一天下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把“皇帝”,作为自己的名号。嬴政宣布自己为“始皇帝”,认为“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秦始皇帝的名号有两点含义:一是创立皇帝称号;二是其中含有序号,自己为始皇帝,以下顺序为二世、三世,直至万世。从此皇帝就成了封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凡行政、军事、经济等一切大权,均由皇帝总揽,一切军国大事都由皇帝一人裁决,“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皇帝制度为此后历代王朝所沿用,自秦开始至清末,延续了二千一百多年。历代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都沿用了“皇帝”的称号。
皇帝的特殊权力和地位使得皇位继承意义重大,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引起政治动荡,导致无序、失控。皇太子继承制是历史上形成的传统,把父系家族内部的继承秩序稳定下来,并且明确化、法律化。
特点:
(1)皇帝神圣
皇帝地位至尊。天子自称为“朕”、命为“制”,令为“诏”,印称“玺”。
在讲此问题时,可以找如下资料进行补充,使学生了解皇帝至尊的地位。
①名号制度体现皇帝至高无上的尊贵地位,包括皇帝以及附属的皇后妃嫔、太上皇、皇太后、皇子、皇太子、皇孙、公主等在内的皇帝宗族名号系列,还有谥号、庙号、尊号等称号系列,突出皇帝制度的神圣、尊严。②有祭祀天地山川的权利,显示其联系上天与人间的特殊身分。③有历法、年号、礼仪、乘舆、宫廷、陵寝等一系列体现正统与等级的规章制度,表现其特殊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形象。④有后妃制度、宗室制度、以及有关皇子、公主、外戚等的一系列制度来保护、协调家族利益,其核心是宗法制度。⑤有皇太子继承制体现皇权的延续和稳定,并保障皇权的顺利交接。⑥皇室开支有财政保证。⑦有宦官制度为之服务。
(2)皇权至上
皇帝权力至上。皇帝是国家的代表和象征。皇帝拥有最高权力,比如最高决策权、政务的最高决定权、财政的最高支配权、立法和司法权、官吏任免权、军事指挥权,等等。皇帝是封建社会政治权力金字塔形结构的尖,他通过从中央到地方的庞大的官僚机构来处理日常事务,实现政治统治。
君权神授、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是以皇帝制度为中心的等级制度、宗法制度、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皇帝制将国家的一切大权,即司法、立法、行政、军事等大权总揽于皇帝一人手中,并且实行皇位继承制。这都体现出权力的高度集中,而高度集中的权力是秦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另外,秦朝还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的官制和行政机构。
意义:是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重要特征。
2.2较为完备的中央官制
三公九卿制的职能
三公九卿制是在皇帝之下的中央政府。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丞相辅佐皇帝治理天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负责监察百官;太尉主持军事。三公下面设置九卿。秦朝的九卿是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延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这九个部门的长官。
职位
职务
地位
补充
丞相
帮助皇上处理全国的政事
最高
御史大夫
负责执掌群臣奏章
次于丞相
太尉
负责全国军务
等同丞相
未任命,秦始皇亲自掌权
三公九卿制的特点
中央设“三公”诸卿,构成中央政府,他们都听命于皇帝。三公九卿在地位、职责上互不相属,互相牵制,最终使军国大权集中在皇帝一人手中。中央设“三公”诸卿,构成中央政府,他们都听命于皇帝。
2.3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背景:
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在新兼并的地区设县,后来在边地设郡。商鞅变法时,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后,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内容:
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增加至四十余郡。郡守是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促所属各县。
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长官称县令或者县长,由朝廷任命,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财政、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考察,对县令、县长的工作进行考察。
作用:
秦朝这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职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既相互配合,又彼此牵制,统治机构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最终确保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标志着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评价:
秦朝废分封立郡县,奠定了中央集权制度的基础,是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一大进步,郡县制的全面推行,对中央加强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都起了重大作用。秦朝郡县制的管理模式,对历代封建王朝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央到地方统治机构的特点及实质
特点为:官职有明确分工,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最终使最高统治权集中在皇帝一人手中。实质是:地主阶级对广大人民的专制统治。
2.4中央集权制的作用及影响
影响:
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专制统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本质:君主专制,即封建地主阶级专制主义统治。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
(1)、积极:
①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对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政治与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
②有利于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对巩固国家统一,以及形成以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都起了重要作用。
(2)、消极:
①秦朝依靠皇帝的专制权威,加强对人民的压榨,使人民处境日趋恶劣,阶级矛盾迅速激化。秦王朝十几年后土崩瓦解。
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由发展。
补充:1、秦始皇确立皇帝制度:①权力的高度集中:秦朝建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度,权力的集中,成为秦王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②皇权的至高无上:首先,皇帝总揽国家一切大权,皇权至高无上。其次,确立了“家天下”的皇帝继承制。
2、秦巩固统一的措施:皇帝制度的建立;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度,地方实行郡县制;制定了一套选拔和考察官吏的制度;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制定严酷的法律;为了防御匈奴,修建长城;修建由都城通往各地的驰道;开灵渠;大规模移民等。
3、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原因(必然性):①经济根源:封建经济分散性,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保证国统一;②政治根源:地主阶级需要借助强大的政权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及镇压人民反抗;③思想根源:法家思想;
确立:秦朝这套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职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既相互配合,又彼此牵制,统治机构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最终确保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这套从中央到地方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第三课——从汉至元的政治制度的演变
【本课知识结构及重点难点】
从汉
到元
政治
制度
演变
中央政治
制度的演变
地方政治
制度的演变
君主专制
不断加强
中央集权
不断强化
专制
主义
中央
集权
制度
巩固
完善
继续
发展
重点:三省六部、行省制度
难点:如何从汉到元政治制度演变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3.1中央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三省六部
1.魏晋南北朝
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后有中书省、门下省,形成三省体制。
2.隋朝
中央政府最高统治机构是尚书省、内史省、门下省。
3.唐朝
中央政府最高统治机构是尚书省、内史省、门下省。三省长官都为宰相。
具体分工为:
中书省掌决策,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
门下省掌审议,负责审核政令。;
尚书省执行政令。
作用:三省互相牵制和监督,保证了君权的独尊。
影响: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
隋唐时期,在尚书省又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确立和完善三省六部的管理体制。此后历史朝代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3.2地方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汉朝
1.汉初在地方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各国,郡国二制并行。
2.汉武帝后期,分全国为13州。州设刺史(秦朝的御史大夫,监察百官),代表中央监察诸侯和地方高官。
3.东汉时期,刺史逐步添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
4.东汉末年,州逐渐变为地方行政区。地方行政区由郡县两级变为州、郡、县三级。
二、隋朝
1.隋文帝因地方行政机构重叠,废除郡级,形成州县两级
三、唐朝
1.唐太宗依山河形势,分全国为10道,作为监察区。唐肃宗时,逐渐变为州之上的行政实体。
2.唐朝中后期,地方军镇长官节度使越设越多,权力越来越大,发展成藩镇割据的局面。
四、宋朝
1.北宋初年,宋太祖为加强中央集权,消减地方节度使权力,由中央派出文臣做地方官,以防武人割据局面的重现。
2.宋朝地方政权分州、县两级,又将唐朝的“道”改成“路”,在州县之上。
五、元朝
1.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地方设行中书省。省的最高长官为平章政事,由朝廷任命,一般由蒙古贵族担任。行省之下,分别为路、府、州、县。
记忆表格
朝代
地方政治制度
汉初
郡国二制并行
东汉末年
州、郡、县
隋初
州、县
唐
道、州、县
宋
州、郡、路
元
行省制度,行省之下为路、府、州、县
意义:行省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的统一。它的创立,是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评价:(1-5积极作用,6局限性)
从汉至元,中国政治制度屡经变化,不断发展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中央严格控制地方行政,不允许有独立的行政体系存在。
地方服从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
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
在分权的基础上,牢牢控制地方官吏的任免、监督和考核。
这种高度的中央集权,造成地方官对中央和郡主的绝对依赖,难免人浮于事。地方没有相应的自主权,也难以实施有效的治理。
第四课——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教材结构及重点难点】
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
明朝
清朝
设三司
设内阁、置六部
废中书省和丞相
设南书房
设内阁
设军机处
封建制度的衰落
重点:宰相制度的废除、内阁的创立、军机处
难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强化的影响
4.1宰相制度的废除
背景:
明初沿袭元朝的制度,在中央设置中书省,由左右丞相统辖六部,管理全国行政事务。明太祖认为,这种制度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社会动荡。
内容:
1.1376年,明太祖废除行中书省,设立部政司、都指挥司和按察司(秦朝的御史大夫,汉朝的刺史),分管地方的行政、军政和监察,合称“三司”
2.1380年,因丞相胡惟庸试图造反,被明太祖诛杀,同时废除中书省和丞相,设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
影响:中国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君主专制达到了新的高度。
4.2内阁的创立
内容:
丞相废除后,全国重大事务由明太祖亲自处理,深感处理全国事务的疲惫,于是设殿阁大学士,作侍从顾问。明成祖时,选拔翰林院的官员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又称“内阁”。内阁制度正式成立(明成祖)。
明宣宗时,又授予内阁大学士替皇帝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后来内阁的地位日益提高,特别是万历初年,张居正当权时,六部几乎变成内阁的下属机构了。但是内阁只是顾问,票拟的采纳最终取决于皇帝的批红。
意义:内阁时郡主专制的强化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
4.3君主专制制度的顶峰
内容:
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按照部落贵族共同议事的传统,由八国旗主“共治国事”。皇太极极为后,为销弱旗主的力量,增加议政的人数。皇太极改国号为清后,将原来的旗主全部封王,议政会议即称为“议政王大臣会议”,同时还仿照明朝制度,设内阁,置六部。内阁负责奏章票拟,军国机要,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定夺。由于会议的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会议决定的事,皇帝难以更改,皇权受到很大的限制。
康熙亲政后,为扩大皇权,在宫内设南书房,挑选翰林院学士入值,参与机务,替皇上起草谕旨。中枢机构一分为三,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南书房三足鼎立。互相制约,最后集权于皇帝。
雍正帝时,又在宫内设置军机处,挑选亲信的满汉官员充任军机大臣。皇帝每日召见军机大臣,商议军国大事,写成文,经过皇帝审批后,传达中央各部的地方官员执行。于是全国的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在皇帝的手中,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内阁相继撤销。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了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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