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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人民当家作主  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  第1课时国家权力机关  知识目标  1.知道人民怎样当家作主,认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3.识记和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4.识记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能力目标  1.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权力机关的认识。  2.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  3.能够辨别区分人大的职权。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提高自己对国家权力机关的认识,自觉热爱国家权力机关。  2.增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崇敬。  重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地位。  难点  1.人民怎样当家作主。  2.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教师准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国家机关情景幻灯片或其他与此情景相关幻灯片。  学生准备:  1.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及其职权,感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预习新课。  一、知识导入,场景激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还设有省(自治区)、地级市、县、乡人大。  人大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机关,在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它有什么样的职权?要想了解这些知识,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所要学习的新内容——国家权力机关。  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教师展示幻灯片或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76页的情景图片后,提出以下两个问题,请同学思考。  问题:(1)哪些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具有哪些职权?  在学生思考的过程中,老师可视情况组织同学展开讨论。  老师请学生回答问题后再作出点评或总结。  教师总结:(1)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国务院总理以及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是由全国人大决定任命的。(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拥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过渡语】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怎样产生的?  1.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77页“探究与分享”,思考并回答问题:  以上同学的说法正确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教师在学生回答后出示以下幻灯片,加强学生对中央国家机构的认识。  2.全国人大的地位  【过渡语】从幻灯片中可以看出全国人大的地位是怎样的呢?  教师总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网  教师提出问题:对照中央,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  教师总结: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  教师提出问题: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教师总结:(1)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它负责,受它监督。(2)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知识拓展】中央国家机构产生及相互关系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务院总理以及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是由全国人大决定任命的。同时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上述人员。国家主席在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事务作出决定后予以宣布或执行。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它监督。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它监督。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师提出问题: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或有哪些?  【知识拓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归纳起来,人大的职权表现在四个方面:  1.立法权  简而言之就是法律的“立、改、废”。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知识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歌的尊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  第四条在下列场合,应当奏唱国歌:  ……  第五条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奏唱国歌,表达爱国情感。  ……  第十六条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决定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知识拓展】人大的决定权,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权的具体方式规范。实践中,通常运用的方式,就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审议和通过决定式决议。其中,决定包括:法规性决定、制度性决定、批准性决定等。  3.任免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知识拓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监督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知识拓展】监督内容分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包括立法监督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分为:听取工作报告和汇报、质询、视察调查等。  三、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重点学习和了解国家权力机关相关知识,重点把握全国人大的地位、职权。  国家权力机关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2.全国人大的地位  3.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三、全国人大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第2课时国家行政机关  知识目标  1.知道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设立、职权。  2.国务院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  3.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能力目标  1.提高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立、职权的认识。  2.对依法行政有初步认识和了解。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增强依法行政观念。  2.养成负责任意识和观念。  重点  1.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设立、职权。  2.对依法行政及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理解。  难点  1.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认识。  2.对行政权的制约和监督做法的认识。  教师准备:不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情景幻灯片;精心备课。  学生准备:了解行政机关有哪些,预习新课。  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  展示三组国家行政机关部门图片,让学生了解行政部门之多,分工之细。  图片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征是有12315这一工商服务电话。  图片二:中国税务部门,特征是代表国家收税,有国徽标记。  图片三:公安部门,有交通警察,警徽标记。  教师小结:工商、税务、警察这些部门归谁领导和管理呢?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和了解的内容。  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1.行政机关的含义及组成  请学生阅读教材第81页,思考:什么是行政机关?它是怎样组成的?  教师总结: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若干工作部门,这些部门分工不同,分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它们又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知识拓展】以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为例,展示其组成部门:  国务院组成部门      外交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  信息化部      公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国土      资源部 环境     保护部 住房城     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人民银行 国防部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资委      国务院直属机构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      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宗教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      港澳办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信访局 粮食局 能源局 烟草局 海洋局  测绘地信局 铁路局 民用航空局 邮政局 文物局  中医药局      教师总结: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同中央对比,管辖部门少多了。不管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这些部门只是分工不同,它们分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它们又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行政机关的性质  【过渡语】行政机关的含义、组成弄清楚后,我们再来看一下,行政机关与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它们的职责是什么呢?  (1)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82页最上面的“探究与分享”,思考并回答问题:市政府与市人大之间是什么关系?  教师总结: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2)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对人民负责  教师总结:①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行政机关的职权  1.职权范围  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知识拓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分为地方政府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构,各地不尽一致,主要有办公厅(室)、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特设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派出机关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有许多是统一设置、上下对口的,如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民族事务、公安、行政监察、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水利、农业、审计、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等机构,有的没有要求上下统一,或是因地制宜设置,或分开设置。非组成部门主要有办公厅或办公室(有的地方作为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等。有许多是统一设置、上下对口的,如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但只在省级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中设置;又如,直属机构中的地税、工商、质监、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统计、安全生产、旅游等,是统一设置的;也有的没有要求上下统一,而是因地制宜设置,如知识产权局只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的政府中设置(也有的作为事业单位)。另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没有像国务院行政机构那样设置办事机构,相关事务由直属机构或组成部门管理,如外事、侨务、法制等。  2.层级不同,职权不同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行使职权具体要求  (1)依法行政  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加强监督和制约  ①原因: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  ②具体要求:行政机关的职权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他们要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知识拓展】对行政权的监督体系:  三、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重点学习和认识行政机关的性质和职权,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同时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权进行监督和制约。行政机关的职权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他们要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国家行政机关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1.行政机关的含义及组成  2.行政机关的性质  二、行政机关的职权  1.职权范围  2.层级不同,职权不同  3.行使职权具体要求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和制约  第3课时国家司法机关  知识目标  1.知道人民法院的性质、分类、职责及工作要求。  2.知道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分类、职责及工作要求。  能力目标  1.提高对司法机关的认识能力。  2.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和观念。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增强自己对司法严肃性、公平正义的认识。  2.树立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意识。  重点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  难点  1.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工作要求。  2.对司法独立性的认识和理解。  教师准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徽章幻灯片。  学生准备:提前预习新课。  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  教师播放幻灯片,展示法的繁体字,拆解字意。  法,由图我们可以看出它是会意字。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教师总结:由此可以看出,法代表着一种公平。而我们七年级下册学习的法律的含义是: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具有规范和保障作用,我们要树立法律信仰,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办事。在八年级上册我们又学习了法不可违,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自觉地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  【过渡语】捍卫法律、执行法律、监督法律的国家机关是什么呢?  (一)人民法院  1.性质及分类  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86页中间一段文字,请同学回答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分类是怎样的?  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  教师总结:(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2)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知识拓展】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职权  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知识拓展】法院法徽寓意  教师出示人民法院法徽,讲述人民法院法徽寓意:我国法徽的基本图案由麦穗、齿轮、华表、天平构成。既是法院的标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标志,体现着法官应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深刻寓意。  3.工作要求  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二)人民检察院  【过渡语】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是依据事实和法律行使审判权。那么人民检察院又是什么国家机关的呢?  1.性质及分类  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87页中间一段文字,请同学回答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分类是怎样的?  教师在学生回答基础上作出小结。  教师总结:(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2)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知识拓展】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  最高检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最高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省级检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地级检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的人民检察院;  基层检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专门检院:专门人民检察院主要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  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是与各级人民法院相对应而设置的,以便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案。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1教育网  2.职权  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知识拓展】检徽寓意  教师出示人民检察院检徽,讲述人民检察院检徽寓意:检徽的基本图案由盾牌、五颗五角星、长城和橄榄枝图形构成。盾牌和五角星象征着司法机关在国家法制建设中担负着法律保障等重要职责;长城象征着中国,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国家属性,也象征着国家对司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保障力;橄榄枝代表着和谐,象征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现行的检徽设计突出了代表国家利益的特征,现行的检徽设计突出了代表国家利益的特征,无论从代表国家对刑事案件的起诉,还是对公益损害诉讼的提起,均体现国家利益在司法领域代言人的象征意义。同时,这一设计理念还契合了检察机关承担维护法律公正的客观义务,即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对不起诉履行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或者就起诉案件行使一定的量刑建议权。  3.工作要求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课堂小结  本课我们学习我国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二者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通过完成一个表格一目了然。二者共同起作用,有力地维护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性质、分类、职权、工作要求人民检察院:性质、分类、职权、工作要求。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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